广药加多宝之争 消费者表示已经厌烦了
王老吉商标纠纷案仿佛进入了无底深渊,虽然有了仲裁结果、法院判决结果,但广药和加多宝谁也没有收手。目前,广药和加多宝各自向法院提出上诉,就红罐的包装权、装潢权等各自展开诉讼,双方各自既是原告,又是被告。 现在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作出裁决,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已经过去了3个月,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消费者已经对双方的“口水战”表现出了厌倦情绪,这易导致消费者放弃凉茶消费,选择其他类型饮料。 新一轮交战 广药与加多宝进入了新一轮的“交战”。 8月15日,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药业)发布公告,称8月12日获悉,其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应诉通知书【(2012)—中民初字第 8778号】(“应诉通知书”)。根据该应诉通知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起诉王老吉大健康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 同时,广州药业公告表示,此前其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已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穗中法民三初字第 490号)。根据该受理通知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广药集团起诉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加多宝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一案。 同时,围绕加多宝7月13日公布的 《商标许可协议》的真实性问题,双方还在“斗法”。 “加多宝抛出的与广药之间的第三份协议 《商标许可协议》于2012年7月9日获得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的公证,其真实性毋庸置疑。”8月13日,加多宝方面再次发出声音。 加多宝称,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加多宝提供的协议及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内容进行了公证。根据合同约定,广药作为商标的备案义务人,于2003年6月30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备案,在其盖章提交的备案申请书中,已明确注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为2003年1月20日,终止日期为2013年1月19日。且在2008、2009年期间,广药集团两次向政府相关部门主动出示证明,证明该协议真实有效。 对此,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向媒体回应称,广药已向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对这份协议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论与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广药集团代理律师马立俊也表示,公证书不能证明协议真实。 加多宝称,不排除对广药提出高额索赔,索赔金额尚未确定,但不会低于100亿元。 谁是赢家? 如今距今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作出裁决,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已经过去了3个月,距7月13日北京市一中院驳回鸿道集团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也一月有余,但广药和加多宝的争夺战还在继续。这三个月间,广药和加多宝在舆论、法律、渠道、产品方面进行了反复的较量,至此是否有哪方胜出? “从现在的形式来看,加多宝的优势更明显一些。现在让很多人知道了自己的品牌‘加多宝’,实现了品牌转移。”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营销专家李志起(微博)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药较多地暴露出了产品、渠道方面的短板,今年市场上的颓势很难扭转。 “从长远来看,谁是赢家很难说,也可能没有赢家。”博盖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剑锋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目前加多宝和广药都已在市场上立足,都有了各自位置,关键看产品的市场份额,看谁的影响力更大、主动权更大,现在的局势不是谁赢谁输那么简单,也不可能出现一方赢、一方输的局面。 高剑锋认为,如果广药和加多宝继续无休止的“争斗”,没有更多关注各自市场投入和建设,肯定会给同行机会,可能双方都不会是赢家。 对此,李志起向记者表示,目前消费者已经对双方的“口水战”表现出了厌倦,比如微博中诸多网友对于加多宝赞助 《中国好声音》的调侃、恶搞就是例证,目前市场也已经出现了批评的声音,厌烦了双方无休止的“口水战”。
李志起提醒,这容易引起消费者对凉茶饮品的消费转换,消费者的厌烦心态对广药和加多宝都会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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