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应在点上突破
2016年12月22日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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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务院密集出台了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系列政策,在推进担保体系建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拓宽创业企业投融资渠道、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完善。工信部积极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发挥职能优势,加大政策协调与落实,促进政策落地。一是与人民银行联合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联合人民银行在四川省绵阳市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工作,推动产业链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账款确认和融资。二是会同财政部、银监会推进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协调税务总局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作好营改增后免税政策衔接工作。三是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完善动产担保融资、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制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挥保险作用、完善信用体系等方面做出了系统性的规定。四是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完善融资政策、促进金融创新、增加资金供给、推进担保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强调融资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五是全面落实工信部与有关银行签署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总结推广政银合作模式。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续贷产品,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精准度。
各地区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融资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服务内容,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具有地方特色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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