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多举措破解中小微和三农融资难题
2016年11月26日 02:49
网站管理员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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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区中小微和三农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自治区财政多措并举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融资瓶颈,促进中小微和三农企业健康发展。
一、支持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担保是实现融资的关键环节,更是影响中小微和三农企业融资的重要瓶颈。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担保利润空间有限,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是当前政策重点支持的方向。近年来,自治区财政不断加大投入,推动建立完善全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微和三农企业增信,解决贷款梗阻。
(一)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一是参与研究组建以自治区再担保公司为龙头、各级担保机构、银行参与合作,按照“4321”原则进行风险分担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二是研究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合理划分自治区与市县、担保机构与银行等主体之间的风险分担责任。三是建立担保风险分担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担保风险补偿资金近1亿元,对担保机构、银行开展的小微企业融资给予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二)发展壮大国有担保企业。自治区财政累计注入资本金近20亿元,支持设立自治区农业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增加注入自治区国有担保企业资本金,支持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微企业信贷增信、分担风险。同时,各地财政出资组建政府性融资性担保机构,推动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担保机构体系。
(三)完善担保主体结构。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建立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有关要求,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已注资5亿元设立了自治区再担保公司。五年内,自治区财政将安排25亿元,支持自治区再担保公司做大做强,发挥再担保的“稳定器”作用和核心力量,推动健全全区三级政府性担保机构体系,为担保机构风险化解提供了新的途径。
(四)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既是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缓解三农融资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2016年7月1日,广西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揭牌成立运营。一是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与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等10家金融机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择优开展业务合作。二是积极推动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建立。选择部分农业大市和产粮大县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试点,2016年先行在玉林市本级及所辖博白县、容县、南宁市宾阳县、河池市宜州市等5个市县开展农业信贷担保试点,鼓励各市县积极探索农业信贷担保运营模式,创新建立当地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并给予每个市本级3000万元、县级2000万元的资本金补助。同时,积极推动广西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市县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逐步构建立区市县三级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三是积极对接中央部位,争取早日加入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四是研究出台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经营风险补助、绩效考核制度等为重点的配套制度,指导市县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步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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