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打击恐怖主义融资
2016年11月14日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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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11月14日电 据《欧洲时报》报道,《宪报》11月13日公布一道政令,设立一系列打击恐怖主义资金的措施,财政部属下打击资金非法流动及反洗钱情报机构(TRACFIN)的权力因此扩大,将对可疑的资金流动加强检查和监控。2015年11月13日巴黎恐袭案发生之后,财政部长萨班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加强打击恐怖主义资金的措施,这道政令宣布这些措施开始实行。今后财政部属下打击资金非法流动及反洗钱情报机构调查人员将可直接取阅警方的被通缉者档案(FPR),包括有极端主义倾向的人的“S”级监视档案。
这道政令也限制预付卡的使用,从2017年1月1日起,可充值的预付卡一个月(30天)的最高支付金额为250欧元。这类预付卡只能在“法国领土上付账时使用”。金融机构批给用户消费信用卡时必须采取“警惕措施”的金额上限从4000欧元降到1000欧元。
此前旅客携带1万欧元以上现金、有价证券或值钱物,前往或来自欧洲联盟的一个成员国时,必须向法国海关申报。从2016年12月1日起,这项规定的实施范围扩大,当事人通过运输公司或快递公司,“经由公路、航空、海上或铁路”转移资金时也必须向海关申报。
政令强调:在法国海外领地圣巴泰勒米岛(SAINT-BARTHELEMY)与外国之间转移资金时也必须申报。这道政令11月10日由总理瓦尔斯、经济与财政部长萨班、海外事务部长巴雷以及预算国务秘书埃凯尔签署。(编译:周文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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