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监会地方投融资平台名单内该如何发债?
2016年10月24日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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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截至2016年6月30日,银监会名单内共有11721家平台,其中9399家仍按平台管理,其余2322家已退出平台。从仍按平台管理的9399家的省份分布来看,各省份平台数量分化严重,东部沿海地区的平台个数较多;风险定性为全覆盖的平台占比较大;从平台的行政级别来看,县级平台数量最多。政策:对于发行债券,各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有所差异。发改委:对于名单内平台若能获得地方银监局出具的出平台证明文件就可以发行企业债,对于监管类平台只要风险定性为全覆盖,就可以申请,且也有部分风险定性为半覆盖、无覆盖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的。证监会:被列入银监会监管类名单的平台不能发行公司债券。对于退出类平台,其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收入占比不得超过50%。
发行现状:截至2016年10月19日,银监会地方投融资平台名单内的平台存量信用债券1161期,余额为10657.67亿元。监管类平台存量信用债1081期,余额为9907.47亿元,以企业债居多,期限以7年期为主,平台风险定性以全覆盖为主,评级多为AA,辽宁省存量债规模最大,发行利率并不会因为在监管类名单内就会较高。退出类平台存量信用债80期,余额为750.20亿元,以企业债居多、期限为7年期的较多,平台风险定性均为全覆盖,评级以AA为主,山西存量债规模最大。
融资实务:名单内平台要想发行债券,首先必须了解各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看自身是否符合,如果可选择范围较广,具体选择发行哪种债券,可以在衡量审核效率、相关资料准备难易程度等方面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对于在监管类名单、风险定性为全覆盖的平台可以首选企业债,对于退出类平台在满足“单50%”的要求情况下可以首选公司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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