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对社会融资规模增长盲目乐观
2016年10月24日 11:25
网站管理员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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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融资规模的增长虽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一定程度上透露出一个好消息,提示实体经济出现企稳的迹象或良好预期,企业投资及信贷需求在增加。不过,我们不能因此盲目乐观,要继续加大金融部门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央行日前公布今年前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总体来看,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增量为13.4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1.46万亿元,企业债券和股票等直接融资占比上升。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7.8%,同比高0.6个百分点。
社会融资规模是一个能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从今年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长的情况来看,一定程度上回应了此前信贷“脱实向虚”、“脱实向房”的担忧,也显示了我国实体经济企稳,企业投资及信贷需求上升的可喜局面。笔者认为,社会融资规模虽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金融观察指标,但这一指标并非完美,一是自身有统计上的内在缺陷,既存在漏统计,也存在重复统计的问题,二是实体经济的概念过于模糊,实际上社会融资规模包括非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经济主体,可能存在较大的结构性问题。因此,我们不宜对社会融资规模增长盲目乐观,应该以更精准的融资政策来支撑经济的协调发展。
社会融资规模是一个较新的概念,2010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2011年初以来,“社会融资”一词频频出现在与金融调控有关的叙述中。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主要包括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和其他金融工具融资十项指标。社会融资规模存在内生性缺陷,并不能完全代表实体经济所获得的融资,尤其是来自金融部门的融资支持。社会融资规模指标中,来自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委托贷款、小额贷款公司,有可能是实体经济的相互融资,不能视为实体经济从金融部门获得资金。此外,社会融资规模指标中还包括了统计对象的表外科目,例如为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假如企业未将银行的承兑汇票予以贴现的话,那么企业就没有获得融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融资规模并不是一个精准的实体经济获得融资的指标。
社会融资规模存在结构性问题,金融部门的融资未必能流向社会合意的部门。银行信贷占据了社会融资规模的很大比重,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7.8%。但这些融资支持究竟流向了哪些领域?事实上,我国金融部门存在严重的、不合意的信贷(融资)偏好,一些产能过剩、僵尸企业、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政府融资平台(相当于政府负债)、政府背景的项目瓜分了大部分信贷资源,而留给中小企业、高风险科技型企业等几乎就是残羹剩饭了。据新华社报道,今年一季度的财报数据显示,7家山西省属煤企一季度末负债总额超1.2万亿元,几乎相当于全山西省在2015年1.28万亿元的生产总值。 应该承认,没有任何一个指标是完美无缺的,社会融资规模的增长虽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一定程度上透露出一个好消息,提示实体经济出现企稳的迹象或良好预期,企业投资及信贷需求在增加。不过,我们不能因此盲目乐观,要继续加大金融部门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尤其是精准实体经济的对象,通过优化市场激励措施、改善社会融资(信贷)环境、设计公共政策等措施,来改变社会融资规模中的结构性问题,引导金融部门将资金流向农业现代化、环保产业等社会合意的领域,以及成长型企业、战略新兴产业等使用效率最高的行业,这与追求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等重要。(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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