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拟建立统一的民间融资信用信息平台
2016年09月24日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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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文秀、汪清林报道:9月23日,记者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发展的意见》,争取到2017年底初步形成经营规范、保障需要、覆盖全面的民间融资机构体系和职责明晰、制度严密、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我省提出,支持民间融资机构向所在地政府金融办(局)申请备案,已备案的民间融资机构要按照有关经营规则开展经营,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监管。
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民间融资机构和民间融资资金价格动态监测平台,实时监测分析民间融资机构的业务活动,及时发布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将民间融资机构动态监测平台与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共享民间融资机构信息。市、县(区)政府金融办(局)要支持辖内民间融资机构接入平台。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民间融资信用信息平台。各市、县(区)政府金融办(局)要建立民间融资机构公示制度,将民间融资机构的备案、监管等情况在省政府金融办指定的媒体上公示。
引导民间借贷双方到已备案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进行登记。支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无偿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民间借贷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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