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启动上市以来规模最大股权融资
昨日晚间,停牌一周的兴业银行公告称,该行董事会决议通过非公开发行方案,拟向福建省财政厅、中国烟草总公司等6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22亿股,拟募资总额不超过260亿元,锁定期长达五年。事实上,这也是该行自2007年初上市以来募资规模最大的股权融资。从上市,到2010年进行配股,再到2013年初完成定增募资近240亿元,再到新近推出的定增预案,可以说,兴业银行基本保持着三年进行一次大规模股权融资的节奏。此次定增若顺利完成,该行大股东——福建省财政厅持股比例将小幅升至18.78%,大股东地位有所巩固;中国烟草总公司合计持股数量超20亿股,持股比例将升至9.68%,继续位列第三大股东;而原第二大股东“人保系”并未参与此次定增,持股比例将降至12.9%。
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兴业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6名,包括福建省财政厅、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福建省财政厅为该行第一大股东,现持有兴业银行34.72亿股A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22%;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兴业银行12.83亿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73%,为该行第三大股东。
由于此次发行规模较大,相当于发行前总股本的9.04%,发行后总股本由190.52亿元增至207.74亿元,且此次发行对象中以大股东及第三大股东为主,这也不可避免地对该行现有股东持股比例产生影响。
可以看出,虽然此次发行规模较大,但对原有的整体股东排位影响不大,但持股数量有所变动。福建省财政厅通过此次定增,增持4.3亿股,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18.22%小幅升至18.78%,大股东地位有所巩固。中国烟草总公司通过此次定增,增持7.28亿股,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6.73%升至发行后的9.68%,继续位列第三大股东。
“人保系”作为兴业银行第二大股东,并未参与此次定增,持股比例也由发行前的14.06%降至发行后的12.9%,仍为第二大股东,但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差距被进一步拉大。
阳光控股通过此次定增,入手兴业银行4.97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9%,有望进入前十大股东序列。据发行预案,兴业银行此次定增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而对兴业银行来说,补充核心资本存在必要性。根据《巴塞尔协议III》精神,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兴业银行中期资本管理规划(2016-2018年)显示,2016-2018年间该行(集团和银行法人)资本充足率目标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8%,资本充足
率不低于10.8%,并力争未来几年资本充足水平要高于同类银行平均水平,维持资本充足银行的良好市场形象。可以说,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该行要在三年内维持资本管理目标,补充资本尤其是补充核心资本势在必行。另一方面,随着兴业银行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该行风险资产保持较快增长,对资本补充提出了需求。截至2015年底,兴业银行加权风险资产规模为3.4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7.74%。而根据该行对中国银行( 行情601988,买入)(港股03988)业发展趋势的总体判断并结合公司实际,该行预计在未来几年内的业务发展将保持较稳定的增长。此外,兴业银行正在进一步推进集团化经营与国际化发展,提升综合化服务能力,实现“大投行,大资管,大财富”的业务格局。因此,该行认为有必要在内部利润留存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外部融资,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本基础,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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