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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现首例民告官

2016年06月26日 07:58    网站管理员007

 6月24日,有投资人在某论坛发帖称,P2P平台e速贷某投资者已于今日正式通过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网上控告系统对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提出控告。该投资者在其控告中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涉嫌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15条、第3款之规定,涉嫌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措施。跟据零壹财经此前的报道,5月20日,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显示,一批警察进驻e速贷进行调查。随后,e速贷官方微信发布声明表示,“惠州金融相关监管部门到访e速贷集团总部例行常规检查,和集团高层领导及部分员工进行了深入调查和交流,目前配合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5月25日晚间,广东惠州警方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了对“e速贷”案件的调查结果: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广东汇融投资股份公司利用“e速贷”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累计达数亿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简某和部分股东以股权投资、发标等方式将吸收投资人的部分资金占为己有。

 

  上述投资者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查封了e速贷的办公场所、财物和网站,导致E速贷业务至今一直无法正常运转。其所参与的协议编号为20150702020001的借款标的也受到影响。

 

  “据我所知,协议编号为20150702020001的借款标的有真实的借款人,有真实的出借人,有真实的协议,有真实的抵押凭证。该借款标的涉及的是一起真实的典型的网络借贷,不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投资人表示。

 

  同时,他表示,如果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认为该借款标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么应当给出充分的证据。但是,警方至今没有给出证据。据了解,在6月21日,该投资者就已向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正式发出了申述书,但是申诉人直到现在仍未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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