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十二五”以来,我市逐步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文化支出结构,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各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助力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市财政局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政策,会同市相关部门完成我市演艺集团、报业传媒集团和广电传媒集团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创新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转变财政投入方式,以拨付文化专项和购买公益演出等方式支持改制文化企业发展。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进行认定,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力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博物馆、文化馆和图书馆等免费开放。“十二五”期间,共安排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近500万元,建立起对免费开放文化场馆稳定投入的长效机制。二是支持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扎实做好文化惠民工程。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对文化场馆引进的惠民演出给予补助。支持我市参加“全省紫金合唱节”,支持举办“连云港之夏”、“第八届中国曲艺节”、“连云港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多项重大文化活动。三是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我市社区标准化建设。安排“基层公共文化奖补资金”支持基层文化馆、站及社区添置文化设备,更新图书,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条件,推动基层文化活动的开展。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市文化艺术中心、市博物馆等重点文化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四是加大对文艺精品创作的扶持。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级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经费”,对全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给予经费扶持,有力促进了我市文艺创作。近年,我市多个项目获得省级“五个一工程奖”,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
从2012年起,我市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引导和扶持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几年来,已对全市近130个文化产业项目给予奖励和补贴,有力推动我市文化企业发展壮大。为了破解文化类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我市推出文化金融产品“连文贷”,市财政在商业银行注入风险补偿资金池,银行按照资金池10倍标准加以放大,向符合“连文贷”条件的文化企业发放低息贷款,进一步降低文化企业贷款准入标准和贷款成本。市财政进一步转变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由直接投入转为间接引导,逐步减少无偿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此外,市财政联合市文广新局积极帮助我市文化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经过专题研究、科学论证、精心组织,“十二五”期间我市共获得中央和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近2500万元,对于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市财政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继续推进我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继续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大文化惠民演出扶持力度,推动文艺精品下基层。完善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提高项目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支持报业、广电、演艺娱乐等行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做大做强,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办法,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连云港的知名度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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