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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杠杆,企业去杠杆

2016年05月31日 03:56    网站管理员007

近年来,金融业发展迅速,企业债务规模随之扩大,积聚了一定的金融风险。去杠杆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之所必需。缺少有效的去杠杆措施,企业债务或难以为继,倘若大规模债务清偿问题出现,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就可能爆发。企业债务风险问题的解决主要靠市场力量。债转股不适合所有企业。僵尸企业更需要的是破产清算,只要僵尸企业破产清算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就应果断行事。但是,对于那些或只是受经济周期性因素影响,或仅是临时性因素影响,未来仍有发展前途的企业,面对的是两种可能。

 

第一是企业通过市场就能完成债务重组和债转股工作。企业破产清算意味着债务人只能得到有限的清算收益。如果债务人对企业的未来充满信心,且预期债务重组或债转股的收益超过破产清算收益,那么债务人就会支持企业的相关工作。债务重组提供了企业债务期限结构优化的机会,提供了其他债务人接受债务的可能性。债转股则通过债务人变身为股东,让企业得以减少利息支出,可在更加宽松的条件下获得持续经营的机会。

 

第二是部分企业的债务重组和债转股需要得到政府帮助。对于政府来说,是否救助企业需评估影响。救企业不是保护落后,而是要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让企业有机会实现凤凰涅槃。政府帮助企业,不可能避免地要投入资金。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而财政支出压力不减的今天,政府阶段性地加杠杆、适当提高政府债务限额,确有必要。地方债问题仍需高度重视,但是,根据财政部所提供的数据,2015年全国政府债务的负债率将为41.5%左右,这一负债率说明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且政府仍有一定发债空间。这样,政府加大杠杆,从而为企业去杠杆中的破产清算、债转股等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是可行的选择。

 

政府救企业的选择只能是阶段性的。政府加杠杆是为了企业去杠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旦企业恢复活力,相关企业的问题也可能迎刃而解,所产生的财政收入也会随之上升,政府降杠杆就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在去杠杆任务面前,政府不能加杠杆的认识是错误的,这只会错失政府在复杂经济条件下稳定经济的良机。最后,需指明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限度的杠杆融资是金融效率的体现,无论是当下的企业“去杠杆”,还是未来的政府降杠杆,都不用完全消除债务融资。无债虽说一身轻,但这不是市场经济的有效做法。我们需要做的只是防范过多的债务融资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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