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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地球气候,175国与未来签约

2016年04月30日 02:21    网站管理员007

《巴黎协定》22日在联合国总部开放供签署,超过170个国家的代表当天在唯一一份《巴黎协定》原件上签字,标志着各国在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方面迈出全新一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特使、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签署仪式,并代表中国签署《巴黎协定》。

《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建章立制”。众多国家签署这一协定,也意味着全球缺乏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的尴尬即将结束。22日恰逢世界地球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天主持签署仪式,宣布《巴黎协定》自今年4月22日至明年4月21日开放供签署。当天,175个国家签署协定,从而创下一天之内签署国际协定国家数量最多的纪录。

 

“这是历史性一刻,”潘基文说,“今天,你们在与未来签署一份全新契约。”仪式上,来自政界、商界和民间的代表,以及联合国和平使者、美国演员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分别致辞。随后,16岁的坦桑尼亚少女特鲁迪·克莱芒特作为世界青年代表发言。她表示,未来是光明的,希望大家为应对气候变化“拿出承诺,拿出行动”。会议厅内还播放了气候变化主题视频短片及回顾去年《巴黎协定》通过时场景的短片。

 

大约60名国家元首和政府高官出席签署仪式,包括法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加拿大总理贾斯汀·特鲁多、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等。在潘基文宣布协定开放供签署后,奥朗德首先签字,15个已获得国内批准书的国家代表随后签字,其他国家代表也按照既定顺序逐一签字。

 

《巴黎协定》去年12月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达成,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继《京都议定书》后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各国签署《巴黎协定》是确保其早日生效的第一步,之后还需要各国完成国内相关批准或核准程序。

 

按照规定,《巴黎协定》将在至少5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至少约55%)交存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书之日后第30天起生效。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近日表示,已有强烈信号表明,《巴黎协定》的生效时间将早于2020年。在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厄尔尼诺等异常气候现象给全球不少地区带来干旱、洪水等灾害和极端天气的大背景下,尽快加强各国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共同应对显得愈发紧迫。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近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下一步的挑战将是各国如何落实《巴黎协定》。

 

菲格雷斯说,眼下还有一些领域面临挑战。譬如在《巴黎协定》下,各国每5年将通报一次气候行动计划,即“国家自主贡献”。从2023年开始,每5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但是全球盘点的具体形式尚未明确。

 

此外,菲格雷斯强调,发达国家需要切实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在2020年前达到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支持资金的目标。这方面资金目前还有较大缺口。另外,发达国家2020年后提供资金支持的量化目标也尚未明确。

 

国家主席习近平特使、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2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巴黎协定》高级别签署仪式,并代表中国签署《巴黎协定》。张高丽在签署仪式开幕式上发表题为《推进落实〈巴黎协定〉共建人类美好家园》的讲话。

 

张高丽强调,中国是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人民崇尚言必信、行必果。我们将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巴黎协定》,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坚持不懈努力。

 

第一,尽早参加《巴黎协定》。中国将在今年9月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前完成参加协定的国内法律程序。中国已向其他二十国集团成员发出倡议,并将与世界各国一道,推动协定获得普遍接受和早日生效。

 

第二,做好国内温室气体减排工作。中国明确了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努力尽早达峰等一系列行动目标,并将行动目标纳入国家整体发展议程。中国“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未来五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8%。我们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全国碳交易市场,大幅增加森林碳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打下坚实基础。我们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环境督察,确保行动目标落到实处。

 

第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中国将积极参加《巴黎协定》后续谈判,落实协定确定的一系列机制安排。我们将深化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今年启动了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新的合作项目,包括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融资能力。

 

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下称《议定书》)是全球第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文件,它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规定发达国家有强制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没有这一强制义务。

 

这种“自上而下”的做法,对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经过实践检验,执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美国大选换届后,布什政府退出了克林顿政府签署的这份协议,加拿大也退出了《议定书》。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关减排和资金技术转让等问题的矛盾逐步加深。

 

鉴于《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于2012年到期,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试图续签该《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努力遇到一些发达国家抵制,因此相关文件的效力受到削弱。《哥本哈根协议》虽再次阐明全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却没有法律约束力。

 

上述现实要求围绕全球气候治理模式,寻找一个各方不一定都满意,但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在这种背景下,《巴黎协定》应运而生。它规定各方将以“国家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如果说《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强制减排是“自上而下”的模式,那么《巴黎协定》采用的是各国自主的“自下而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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