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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融资渠道、资金运作、还贷来源

2016年04月27日 08:38    网站管理员007

  记者近日从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处获悉,为实现精准搬迁、稳定脱贫,按照中央部署,省发改委将从融资渠道、资金运作模式、还贷来源三个方面实施创新举措,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实施。创新融资渠道方面,此次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渠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7000元;二是地方债人均近1万元;三是专项建设基金人均5000元;四是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贷款人均3.5万元,中央财政贴息90%,期限20年;五是贫困户少量自筹,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考虑贫困户的实际困难,省政府决定,由市、县政府统筹相关资金帮助贫困户解决自筹资金部分。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资金中,中央预算内投资无需偿还,地方债由省级财政负责偿还,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贷款由地方政府分年偿还。

 

  在创新资金运作模式方面,易地扶贫搬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省级政府设立投融资主体,县级政府成立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承接地方债、专项建设基金和两行长期贷款,同时鼓励地方政府整合相关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

 

  在创新还贷来源方面,国家明确由省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特别是要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允许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交易,形成的收益优先用于支持投融资主体还贷。“十三五”时期,我省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为8.3万人,今年计划搬迁2.8万人。省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县、乡、村三级应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确认工作,确保精准到户、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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