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股东仍不能减持公司股票?
2016年01月04日 10:09
网站管理员007
[打印本稿]
今日下午起,市场就有传言深交所再发窗口指导,重要股东仍不能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据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上市公司已发送信息如下: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公告》(以下简称“证监会[2015]18号公告”),规定自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目前,另行规定尚未公布,敬请大家留意最新动态,在新规出台前,相关股份仍不能减持。敬请注意!
多数公司并没有收到深交所的信息。而上海一家创业板公司收到了该信息,表示仅是交易所监管员以个人名义向上市公司发送的,并不能算是真正的窗口指导。证券时报记者查阅资料得知,该公司为创业板公司,一直广受市场关注,在“证监会[2015]18号公告”,公司大股东以及管理团队都有增持公司的股票举动,只是近日公司一名重要股东(非董高监、非持股5%的股东)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且被披露。 |
相关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