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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创业投资需要新思路

2011年01月10日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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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风险投资家]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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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风险创业投资业,经过十余年发展的艰难历程,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有了一个比较良好的开端,对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总体看,我国风险创业投资业仍处于初创阶段,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如法规政策不完善、风险创业资本进出渠道不畅通等诸多的障碍问题。而对这些诸多问题,在不同地方、不同时间、不同层面召开的多次座谈会、研讨会上,都有过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探讨、涉猎,发出过不少次的呼吁。有关方面和人士对此也不会没有感触。但期望有关方面真正出于战略的考虑并作出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排除障碍,推动创业投资业有个实质性的较大发展,却仍令人感到步伐不大,行动不快,效果不十分明显,与创业投资发展的客观需求还远远不相适应:据有关资料,从2000年7月以来,全国几乎没有一家新的创业投资公司设立;在目前400多亿元的创业资本总额中,真正做创业投资的不到100亿元;我国有专利技术7万多项,但专利实施率仅为10%左右,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取得规模效益的约占10%-1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水平。高薪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8%左右,也远低于发达国家的30%-40%的水平。在目前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自筹资金占56.8%,国家科技计划拨款占26.8,创业投资仅占2.3%。以此相比货币市场上数千亿元“地下资金”在股市上漂来游去,包括上市公司将数亿、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所募资金重新回流二级市场进行抄作等现象,这对于当前因资金困难而萎缩不前,但肩负着推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核心经济发展重任的中国风险创业投资来说,未免有欠公平和尴尬。这反映了整个社会资金分布结构上的一种比例失衡。对此,有必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新的思路,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以推动中国创业投资的新发展。

  一、应当尽快改善和创造出适宜风险创业投资业发展的规制和政策环境。目前,阻碍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障碍因素固然有很多表现,诸如创业资金来源少、高素质创业投资人才少、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技术评估机制不健全等,但是起决定和关键作用的有关法规政策不完善、不健全、不合理、不适应风险创业投资业发展,无疑是其中的重要障碍因素之一。由于风险创业投资起步晚,实践经验少,所以在过去制定而目前仍在实行的公司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中,很少考虑甚至根本没有考虑到风险创业投资业的运行规律、特点及其反映出的规范要求,以至阻碍和影响了我国风险创业投资业的发展。本来旨在为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一个法律支撑的“投资基金法草案”,也因种种原因不得不忍疼割爱,变成“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提交审议。鉴于此种情况,为了尽快提供适宜创投业发展的规制环境,当然首先需要而且应当及时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以调整、修订和完善,但是鉴于我国法律修订需要经过一个比较繁杂的程序和过程,远水解不了近渴,怎么办呢?一是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应当尽快出台。因为这个办法草案充分利用了法律上有关授权的规定,在确立创业投资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上作出了技术处理上的突破。它的适时出台必将有利于启动社会和民间资金参与和支持风险创业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外商投资加盟创投企业,有利于为创业投资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鉴于创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急待解决,发展是硬道理,非常需要以创新的观念和思路,适时出台地方性行政法规,以冲破有违常规、最影响创业投资发展的瓶颈。在这方面浙江省先走了一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大大放宽民营科技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允许注册资本在50万元的科技型小企业分期注入注册资本,规定高新技术成果人入股比例可以不受35%的限制。他们的开拓和创新思路,将成为调动地方民间投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风险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不放弃对创业板设立的希望,但更应当着眼于我国创业企业资本市场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当前,仍希望创造条件和环境,积极而稳妥的将创业板早日推出,为真正具有高成长发展潜力并具有良好业绩的创业企业融资以及风险资本及时退出提供必要渠道。但是在创业板出台时间尚难以准确预期的情况下怎么办?发展是应道理。各地方不妨及早考虑采取措施,积极而慎重地引导和扶持地方性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设立,现在有些省市已经设立;也不妨考虑在有条件的地方有选择的建立区域性的柜台交易场所。总之,要打造多样化、多层次、各自优势和资源可以充分发挥和利用的市场交易平台,以满足不同规模、不同价值取向、不同个性要求的企业股权或股票交易转让的需要。当然也可以考虑对我国现有的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规范和整顿,利用其现有的规模和硬件条件为风险资本的撤出和创业企业的再融资提供一个可供选择的出路。与此同时,鉴于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颁布实施,完全应该而且可以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提供的法律环境和条件,切实用足、用好现有的政策和制度规定,尽量扩大风险创业投资的资金融通渠道。

  三、要高度重视和鼓励社会和民间资金向创业投资转移,允许一些机构投资者以一定限额资金进行风险创业投资,提倡有实力的大企业从事一些风险创业投资活动,切实解决风险创业投资的后续资金问题。创业投资是中国经济未来几十年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动力。改革开放二十几年,中国社会和民间积累了巨量的金融资产或者说创业资源。现在的主要问题还不是市场上缺少资金,而是因相关制度缺失而导致的在资金分布结构上的失衡。一方面,货币市场上相对充裕的资金因缺少投资渠道而得不到有效的运用,而资本市场上却因资金相对紧缺而显得支撑乏力;另一方面,有些机构和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资金充裕得要重新回到二级市场抄作股票,而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却因资金不足而嗷嗷待哺,生存困难。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对风险创业投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估计不足,对资本市场与产业经济关系的认识和摆位出现某些偏颇,不能不是一个需要重视的原因。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包括创业投资在内的产业经济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尤其在当今时代,科技创新及其产品的产业化,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竞争焦点和巨大发展潜力的体现。而风险创业投资正是推动高新技术、催生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最为基础最为活跃的助推器和原动力。风险创业投资的被重视程度及其发达程度,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科技进步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达的程度。而只有具备高新技术及其产品产业化的国家,才能在当今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昂首屹立。鉴于此,对风险创业投资不仅应当、而且很需要从国家健康、快速和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去认识、评价、鼓励和扶持它的发展。

  金融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重视发展金融资本市场理所当然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为产业经济服务的基础上,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发展的初期,必须和产业经济的发展密切结合,并立足于产业经济的发展而求其发展。当前似乎有一种情绪,认为股市一不好,就断言经济的大厦一定会遭殃并可能会倒塌。现实情况可能并不完全如预言的一样。面对创业投资市场的艰难,有人揭示了使不少专家不愿面对的一个结论和现实:股市牛劲振奋时,上市公司的投资未必增长最快,而股市熊气疲软时,上市公司的投资却常常增长很快。根据有关资料,股市牛气冲天的1999年和2000年上市公司平均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仅增长2.3%和-10.9%,而股市下调幅度较大的2001年上市公司平均固定资产投资却增长了83.3%。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在证券市场的上下波动中,上市公司的投资增长与股市的涨落存在一种反向关系。这是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不敢断言,但至少说明,把资金都一股脑引导到股市上,对落实宏观经济的调空目标、促进核心经济增长来说,未必都起到正面作用。有人设想,如果不是那么执迷于虚拟经济的神话,而是创造必要的规制环境和条件,积极鼓励和启动社会和民间的资金,不说几千亿元,就是一千亿元转移到风险创业投资或者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上,那又能使多少创业企业获得新生和发展?又能使多少科技新成果转化为市场需要的产品出现?对满足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又可能作出多么大的贡献?以上只想说明一个迫切的问题,就是全社会都应该重视资金分布结构的研究和调整,加速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科技融资体系的形成,正确引导和疏通创业企业资金的进出,促进创业企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提高核心经济的竞争力,夯实经济根基,不仅意义重大,而且绝对必要。

  四、需要放宽条件,压低门槛,积极引进外资进入中国的风险创业投资业。外国风险资本介入我国风险创业投资业,对于加速发展我国创业投资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扩大风险创业投资的市场准入,减少投资限制,激励和调动外国风险创业资本关注和支持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应是我国发展风险创业投资业优先考虑的重要问题。目前可以有选择地组建中外合资合作风险创业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并实行必要的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和凝聚富有国外同类业务管理经验的人才,这对于尽快提升我国风险创业投资管理水平将发挥积极作用。

  五、要特别强调对现有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建立客观、全面的风险项目评估机制。目前有些资金不敢进入风险创业投资,其主要原因是对投资价值和收益预期心中没有底。中介评估机构是风险创业投资的重要支撑体系,应当对其加强职业道德和自身业务素质的培养、管理和制度建设。对于创业项目的技术水平和风险程度的评估,国家也应出台专门的法规和标准。

  在全球经济逐步走向一体化的今天,我国鉴于目前面临的国际复杂而剧烈的竞争新形势以及人民的期望,比任何时候都需要高举观念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的旗帜,重视风险创业投资业的新发展,不断推动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我国的风险创业投资业,经过十余年发展的艰难历程,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有了一个比较良好的开端,对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总体看,我国风险创业投资业仍处于初创阶段,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如法规政策不完善、风险创业资本进出渠道不畅通等诸多的障碍问题。而对这些诸多问题,在不同地方、不同时间、不同层面召开的多次座谈会、研讨会上,都有过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探讨、涉猎,发出过不少次的呼吁。有关方面和人士对此也不会没有感触。但期望有关方面真正出于战略的考虑并作出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排除障碍,推动创业投资业有个实质性的较大发展,却仍令人感到步伐不大,行动不快,效果不十分明显,与创业投资发展的客观需求还远远不相适应:据有关资料,从2000年7月以来,全国几乎没有一家新的创业投资公司设立;在目前400多亿元的创业资本总额中,真正做创业投资的不到100亿元;我国有专利技术7万多项,但专利实施率仅为10%左右,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取得规模效益的约占10%-1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水平。高薪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8%左右,也远低于发达国家的30%-40%的水平。在目前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自筹资金占56.8%,国家科技计划拨款占26.8,创业投资仅占2.3%。以此相比货币市场上数千亿元“地下资金”在股市上漂来游去,包括上市公司将数亿、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所募资金重新回流二级市场进行抄作等现象,这对于当前因资金困难而萎缩不前,但肩负着推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核心经济发展重任的中国风险创业投资来说,未免有欠公平和尴尬。这反映了整个社会资金分布结构上的一种比例失衡。对此,有必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新的思路,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以推动中国创业投资的新发展。

  一、应当尽快改善和创造出适宜风险创业投资业发展的规制和政策环境。目前,阻碍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障碍因素固然有很多表现,诸如创业资金来源少、高素质创业投资人才少、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技术评估机制不健全等,但是起决定和关键作用的有关法规政策不完善、不健全、不合理、不适应风险创业投资业发展,无疑是其中的重要障碍因素之一。由于风险创业投资起步晚,实践经验少,所以在过去制定而目前仍在实行的公司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中,很少考虑甚至根本没有考虑到风险创业投资业的运行规律、特点及其反映出的规范要求,以至阻碍和影响了我国风险创业投资业的发展。本来旨在为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一个法律支撑的“投资基金法草案”,也因种种原因不得不忍疼割爱,变成“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提交审议。鉴于此种情况,为了尽快提供适宜创投业发展的规制环境,当然首先需要而且应当及时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以调整、修订和完善,但是鉴于我国法律修订需要经过一个比较繁杂的程序和过程,远水解不了近渴,怎么办呢?一是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应当尽快出台。因为这个办法草案充分利用了法律上有关授权的规定,在确立创业投资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上作出了技术处理上的突破。它的适时出台必将有利于启动社会和民间资金参与和支持风险创业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外商投资加盟创投企业,有利于为创业投资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鉴于创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急待解决,发展是硬道理,很需要以创新的观念和思路,适时出台地方性行政法规,以冲破有违常规、最影响创业投资发展的瓶颈。在这方面浙江省先走了一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大大放宽民营科技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允许注册资本在50万元的科技型小企业分期注入注册资本,规定高新技术成果人入股比例可以不受35%的限制。他们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思路,将成为调动地方民间投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风险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不放弃对创业板设立的希望,但更应当着眼于我国创业企业资本市场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当前,有不少理由仍希望创造条件和环境,积极而稳妥的将创业板早日推出,为真正具有高成长发展潜力并具有良好业绩的创业企业融资以及风险资本及时退出提供必要渠道。但是在创业板出台时间尚难以准确预期的情况下怎么办?发展是应道理,各地方不妨及早考虑采取措施,积极而慎重地引导和扶持地方性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设立,现在有些省市已经设立;也不妨考虑在有条件的地方有选择的建立区域性的柜台交易市场。总之,要打造多样化、多层次的市场交易平台,以满足不同地方、不同情况、不同个性要求的企业股权、股票交易转让的需求。当然也可以考虑对我国现有的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规范和整顿,利用其现有的规模和硬件条件为风险创业投资的撤出和风险创业企业的再融资提供一个可供选择的出路。与此同时,鉴于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颁布实施,不妨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提供的法律环境和条件,切实地用足、用好现有的政策和制度规定,尽量扩大风险创业投资的资金融通渠道。

  三、要高度重视和鼓励社会和民间资金向创业投资转移,允许一些机构投资者以一定限额资金进行风险创业投资,提倡有实力的大企业从事一些风险创业投资活动,切实解决风险创业投资的后续资金问题。创业投资是中国经济未来几十年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动力。改革开放二十几年,中国社会和民间积累了巨大的创业资源。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市场上缺少资金,而是资金分布结构上的失衡。一方面,货币市场上相对充裕的资金因缺少投资渠道而得不到有效的运用,而资本市场上却因资金相对紧缺而显得支撑乏力;另一方面,有些机构和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资金充裕得要重新回到二级市场抄作股票,而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却因资金不足而嗷嗷待哺,生存困难。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对风险创业投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估计不足,对资本市场与产业经济关系的认识和摆位出现某些偏颇,不能不是一个需要重视的原因。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包括创业投资在内的产业经济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尤其在当今时代,科技创新及其产品的产业化,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竞争焦点和巨大发展潜力的体现。而风险创业投资正是推动高新技术、催生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最为基础最为活跃的助推器和原动力。风险创业投资的被重视程度及其发达程度,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科技进步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达的程度。而只有具备高新技术及其产品产业化的国家,才能在当今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昂首屹立。鉴于此,对风险创业投资不仅应当、而且很需要从国家健康、快速和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去认识它、评价它、鼓励它和扶持它的发展。

  金融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重视发展金融资本市场理所当然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为产业经济服务的基础上,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发展的初期,必须和产业经济的发展密切结合,并立足于产业经济的发展而求其发展。当前似乎有一种情绪,认为股市一不好,就断言经济的大厦一定会遭殃并可能会倒塌。现实情况可能并不完全如预言的一样。面对创业投资市场的艰难,有人揭示了使不少专家不愿面对的一个结论和现实:股市牛劲振奋时,上市公司的投资未必增长最快,而股市熊气疲软时,上市公司的投资却常常增长很快。根据有关资料,股市牛气冲天的1999年和2000年上市公司平均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仅增长2.3%和-10.9%,而股市下调幅度较大的2001年上市公司平均固定资产投资却增长了83.3%。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上市公司的投资增长与股市的涨落存在一种反向关系。这是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不敢断言,但至少说明,把资金都一股脑引导到股市上,对落实宏观经济的调空目标、促进核心经济增长来说,未必都能起到一种正面效应。有人设想,如果不是那么执迷于虚拟经济的神话,而是致力于创造必要的规制环境和条件,积极鼓励和启动社会和民间的资金,不说几千亿元,就是一千亿元转移到风险创业投资或者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上,那将使多少创业企业获得新生和发展?又将使多少科技新成果转化为市场需要的产品出现?对满足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又将作出多么大的贡献?以上只想说明一个迫切的问题,就是全社会都应该重视资金分布结构的研究和调整,加速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科技融资体系的形成,加大创业投入,正确引导和疏通创业企业资金的进出,促进创业企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提高核心经济的竞争力,夯实经济根基,不仅意义重大,而且绝对必要。

  四、需要放宽条件,压低门槛,积极引进外资进入中国的风险创业投资业。外国风险资本介入我国风险创业投资业,对于加速发展我国创业投资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扩大风险创业投资的市场准入,减少投资限制,激励和调动外国风险创业资本关注和支持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应是我国发展风险创业投资业优先考虑的重要问题。目前可以有选择地组建中外合资、合作风险创业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实行必要的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和凝聚国外创业投资管理的人才和经验。我国风险创业投资的管理水平将在境内外业务人员的业务运作撞击中得到提高。

  五、要特别强调对现有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建立客观、全面的风险项目评估机制。目前有些资金不敢进入风险创业投资,其主要原因是对投资价值和收益预期心中没有底。中介评估机构是风险创业投资的重要支撑体系,应当对其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培养、管理和制度建设。对于风险项目的技术水平和风险程度的评估,国家也应出台专门的法规和标准。

  在全球经济逐步走向一体化的今天,我国基于目前面临的国际复杂而剧烈的竞争新形势以及人民的期望,比任何时候都需要高举观念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的旗帜,重视风险创业投资的新发展,不断推动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理事长、全国人大《投资基金法》原工作组组长 王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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