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民生人寿列示的有关投资资产等与实际不符
保监会调查报告显示,民生人寿偿付能力报告中认可资产计算不准确:对企业债券未区分有无担保均按照100%确认为认可资产;将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保费全额确认为认可资产;将分支机构筹备组发生的工资等费用计入其他应收款,并按照80%的比例确认为认可资产等,导致2012年度和2013年第1、2季度虚增认可资产。另外偿付能力报告编制不准确:2012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明细表中披露的关联方信息与实际不符,列示的有关投资资产、认可价值也与实际不符;2013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将购买的债权投资计划错误列入“企业债券”进行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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