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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民间资本活力 放宽投资核准范围

2014年04月25日 10:40    网站管理员01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在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首批推出80个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转型升级的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在去年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基础上,今年再作修订。在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出一批示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同时,更应放宽准入,让各类资本公平有序的展开竞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


  从国外经验看,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项目的建设营运是解决项目融资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瑞银首席中国经济学家汪涛表示,稳增长不能过度依靠金融系统和影子银行,不能为了短期融资缺口而损坏市场的长期健康。同时,稳增长应当借力民间资金。利用政策性银行或者发行铁路建设债等都可以吸引民间资金的参与。同时,可以利用参股、承包、收益分享等各种方式加大公有部门和民营部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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