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沪光集团定向债”计划发行1亿元,第一期3000万元已由承销商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转账到该公司的账户,发行期限为3年,债券票面年利率10.7%。
成功发行的 “沪光集团定向债”,以直接融资、私募资金参与的形式完成资金募集,首期3000万元将部分用于解除其原先因互保关系而取得的银行信贷。
该产品的成功发行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民间融资市场。但与在交易所上市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相比,定向债的发债门槛更低、手续更便捷,这无形中放大了该产品的违约风险。
据了解,沪光集团是温州当地变压器行业的龙头企业。集团官网显示,此次“沪光集团定向债”计划发行1亿元,第一期3000万元已由承销商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转账到该公司的账户,发行期限为3年,债券票面年利率10.7%,单利按年计息。
沪光集团方面表示,通过此次定向债发行,直接优化了公司债务结构,使企业债务关系更清晰,增强了短期偿债能力。接下去将通过补充现金流用于扩大生产规模,为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起到了助推作用。
沪光集团总裁郑远指出,当前乐清的很多中小企业最大的困难就是资金难题,资金供给的不稳定因素增大了企业经营的风险,定向债融资具有规模较大,期限较长的特点,相较于银行贷款一年就需偿还的时间限制,资金要稳定许多,这样有助于企业的稳步发展。
定向债,即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向特定数量的投资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
发行方式具有灵活性强、发行相对便利、信息披露要求相对简化、适合投资者个性化需求、有限度流通等特点。业内专家指出,从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性质来看,定向债也属于私募债。
今年3月1日,《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针对发债企业的限定要求主要包括两点,即经营状况良好,有足以支付融资本息的能力;融资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企业发行定向债在降低门槛,提高便利性的同时,也放大了债券的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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