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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修订放宽条件 引民间资本进入

2014年03月18日 10:57    网站管理员01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9月末,全国23家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9560亿元,近六年年均增长率89%,所有者权益1041亿元,实现净利润118亿元。


  “金融租赁业在中国的发展时间较短,还有很大的空间。准入条件放宽将引导大量民间资本进入,推动行业发展。”一位业内人士说道。


  金融租赁公司因其与实体经济连接的紧密性越来越受到重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进程,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银监会在全面总结金融租赁公司运营经验的基础上,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进行了修订。


        改后的《办法》改变原来只能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规定,给予各类社会资本(包括民营资本)平等进入金融租赁行业的权利。


  自2007年启动商业银行试点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工作开始,六年来,金融租赁公司运行平稳,经营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位国有大行内部人士表示,准入条件放宽后,商业银行在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方面不再享有优势,但金融租赁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所以银行受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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