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部门对地方三类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的划分,来自BT模式的债务分别为1.2万亿元、465亿元、2152亿元,数目之巨超乎意料。
在地方建设资金短缺的大背景下,BT融资方式受到地方政府追捧,大量社会资金通过这一管道汇入市政设施、保障房建设等领域,为解决地方融资困局、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做出了贡献。但BT模式在中国存在缺乏法规约束、运作不够规范、融资成本过高等因素,近年来也暴露出诸多风险,一旦大规模暴露,连锁反应不堪设想。
在地方上青睐BT融资,市政道路属于纯公益性项目,实力雄厚的地方政府直接拨付财政资金建设,更多的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即地方政府将土地划拨给融资平台,然后由融资平台向银行抵押贷款。
农发行、国开行可以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但需要土地抵押担保。“做多了以后政府没有办法提供那么多质押品。”当地一位官员道出了通过银行融资受限的缘故。
为解决这一困局,地方政府选择了BT模式,它大大减轻了政府的当期支付压力。
同年5月,太平洋集团通过招投标,以BT方式承建嘴东经济开发区滦河大道、秦岭大街、湘江大道三条道路工程,当时概算总投资3.862亿元。很快,太平洋集团在开发区组建了项目部,开始修路。
这是典型的“中国式”BT模式——政府出资三分之一,企业垫付三分之二,之后政府逐年偿付工程款。这种变异的BT模式有别于国外——项目完全由企业建设,政府回购,风险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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