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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示申报要求 房企再融资规模或达千亿

2013年09月12日 10:14

 

 

           9月9日,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透露,就在上周,证监会已正式致函沪深两大交易所,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涉及房地产业务提交相关报告提出了具体的申报要求。

  “此次发函的目的就是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信息披露及申报要求通报两大交易所。在上市公司首次披露相关并购重组、再融资方案时,让交易所告知其填报、提交相关报告。”上述知情人士称。

  今年8月,新湖中宝的一则再融资公告拉开了房地产企业再融资政策松动的序幕。沉寂3年的房地产企业再融资得以重新启动。此后,宋都股份再融资预案拟投向普通商品房,招商地产拟向大股东购买资产的停牌,金科股份等公司的预案,都表明房地产企业再融资已在事实上得到放行。

  明示申报要求

  “相关涉房企业在报送申请文件时,应提供专项自查报告和中介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该知情人士表示。

  至于需要提交专项核查报告的范围,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意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涉及用地专项核查,范围确定为在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期间,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非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或重大资产重组置入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

  而另一类则涉及商品房开发专项核查,相关范围确定为在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期间,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非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涉及商品房开发项目或重大资产重组置入商品房开发项目。

  该知情人士称,属于核查范围的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时,同时分别提交涉及用地,涉及商品房开发的专项核查报告,纸质和光盘均一式两份。

  其中,在涉及用地的专项核查报告中,涉房企业应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提供的企业土地综合信息,出具是否涉及闲置用地和炒地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以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监会将在受理公司行政许可后,将公司专项自查报告和中介机构专项核查意见转交国土资源部。”该知情人士称。

  再融资或达千亿

  前述资深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综合考虑部分公司拟采用发行公司债、部分公司仍在停牌中尚未披露预案,以及尚在计划中的公司,我们预计此轮地产公司再融资的规模可达千亿水平。”

  截至9月6日,沪深两市已有23家上市房企发布再融资预案或因相关事项停牌中。其中,既有涉及旧城改造,也有涉及普通商品房项目开发,还有涉及重组的。从再融资额来看,迄今已披露再融资预案的上市公司合计拟募集资金430亿元。

  仅9月以来,就有华夏幸福、天保基建、格力地产和华联控股等四家涉房企业分别发布了再融资或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9月7日,因筹划再融资事项停牌一周的格力地产发布公告,公司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用于公司拳头项目格力海岸S3、S4建设。天保基建也于9月6日宣布,公司拟以不低于4.48元/股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46亿股,募集资金15.5亿建设三个房地产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

  不过,前述资深券商投行人士则认为,“就再融资的操作流程来看,尚需要经过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证监会审批-募集资金-投资等几个大的环节。这些环节加起来最快也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落地。”

  目前,沪深两市累计已有五家房企的定向增发预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卧龙地产、长春经开以及信达地产等3家地产公司的发债预案也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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