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税与持股期限挂钩 有望差异化征收-2
2012年10月29日 10:3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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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盘蓝筹股的股价被低估,而大盘蓝筹股分红派息率较高,实行按持股期限差异化股息红利税,有助于投资者长期投资。投资者未来可以一举两得,一方面投资者可以获得股票溢价收益,另一方面还可以收获大盘蓝筹股的分红收益。”董登新表示。 2005年,为了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相关部门出台了减半征收个人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提振了投资者信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也逐步得到改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然而,这一政策未能按投资者的持股期限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难以引导投资者形成长期投资理念。 业内专家认为,从静态上讲,实行差别税率后,整体税负略有下降;从动态上讲,这种变化对投资者的税负是结构性调整。如果投资者持股结构按此方向调整变化,总体税负将会有较大幅度下降。 税收政策往往具有杠杆调节作用,税收政策的出台或者调整,对于行业、经济均有重大影响。通过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在资本市场上将引导投资者,回避炒短。在投资决策时,投资者对资金分配、不同股票持有数量、持股时间等投资要素的考量,会因不同时段、不同的税率而进行相应调整。一旦投资者形成共识,将有助于市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同时,高派红公司也将受到市场的更多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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