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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规范募资使用效益

2017年01月24日 10:13    网站管理员007
 去年9月,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曾刊发《热衷于理财产品 上市公司刮起募集资金“投资风”》一文,报道上市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常常被市场质疑:“上市公司应将主业放在资金使用的首位。”今年1月20日,证监会开始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进行规范。
 
  2012年12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放松对上市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限制,允许上市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和银行理财产品等。此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理财变得名正言顺,不少公司纷纷发布了投资理财的公告。在盈利压力下,理财收入成为一些主业低迷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其中有一部分实现净利润扭亏的公司中,投资收益占了很大的比例。
 
   在今年1月20日召开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对于市场关心的再融资政策,证监会有了明确表态,“再融资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上市公司过度融资、融资结构不合理、募集资金使用随意性大、效益不高等”。据wind统计,自2016年以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共变更412个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高达1097.07亿元。其中,有56个项目直接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2016年证监会加强了再融资的审核,下一步,证监会还将采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频繁融资或者单次融资金额过大。现行制度有必要进行重新评估。总体严格再融资审核标准和条件,解决非公开发行和其他融资方式失衡的结构性问题,发展可转债和优先股,抑制上市公司过度融资行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实际上,早在去年下半年,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便注意到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信息逐渐增多,尤其在去年7、8月份,两市便有879家公司披露对外投资情况或计划,而对外投资者的渠道多以理财产品为主,不少公司用于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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