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2亿余元曾向县长行贿
法制网安庆(安徽)7月22日电记者范天娇通讯员黄锋今天,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潜山县汇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斌凯特大集资诈骗案,依法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斌凯犯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抽逃出资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后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宣判后,陈斌凯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斌凯发起成立和投资入股多家公司,这些公司除潜山县汇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神龙变压器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外,其他公司均由陈斌凯实际控制,且均亏损经营或实际无生产经营活动。2011年4月以来,陈斌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实际控制或入股的公司大都未实际经营或亏损经营、已无法偿还前期债务的事实,并虚构其本人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大肆骗取他人资金,无法归还并逃匿。其中,陈斌凯实施集资诈骗3694.95万元,实施合同诈骗5375万元,以借款名义或交纳保证金名义骗取他人资金4223.5万元,同时还非法占有潜山县汇丰公司资金21554万元,抽出作为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外借款4000万元。为向潜山县投资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还向时任潜山县人民政府县长石力(已判决)贿送人民币共计56.2万元及购物卡2万元。 |
相关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