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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控和投融资法律活动在穗举行

2016年05月09日 06:50    网站管理员007

  5月7日,由中律法商主办,广东省海南商会承办,中国高级工商硕士商学会、广州绿地中央广场、聚壹家协办的“企业风险防控和投融资的法律大智慧主题”活动于广州举行。会上,中律法商创始人兼CEO李永胜、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乐等嘉宾就企业融资及风险防控等话题为企业家支招。中律法商创始人兼CEO李永胜在为企业融资支招了“36计”。“民间融资包括向员工或者特定非员工借贷、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让与担保、网络借贷(p2p)、融资性贸易、托管式加盟等;而类金融融资方面,可以通过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典当、小额贷款公司等方式获得资金;金融融资方面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内保外贷、公司债、金融租赁。”李永胜说道。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李永胜表示,现在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小额担保、银行贷款等方式获得融资。此外,越多的企业开始通过挂牌新三板定向发行股票获得融资。但他也同时指出,很多中小企业只关注生产销售,但是对于品牌、资本运作却有所忽略。

 

    中律法商副总经理毛佳红指出,中小企业要实现突围还得升级转型资本运营。“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就好比是爬楼梯与坐电梯。与其炒股,不如自己的公司发行股票,让别人炒自己的股。”毛佳红表示。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乐在以主题为“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演讲时说道。“公司高管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同时,必须恪尽职守,注意法律风险防范,如果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公司高管不仅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还可能引发相应的刑事责任。”他指出,公司经营者应防范“十宗罪”:职务侵占罪、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利转贷罪、虚报破产罪、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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