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设立续贷周转资金
近日,从重庆江津区经信委获悉,该区《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成为全市首个设立“续贷周转资金”、帮助实体经济缓解融资压力的区县。据悉,在经济新常态下,部分银行存在停贷、少贷或歇贷现象。这给部分中小微企业在“还旧贷、续新贷”上造成困难,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为此,江津区率先在市区县出台“续贷周转资金”管理办法,设立2亿元的起始周转金,专门帮助企业在“还旧贷、续新贷”时的衔接周转。
一是率先出台“续贷周转资金”管理办法,设立2亿元起始周转金,明确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银行同意续贷的中小微实体企业均可申请,单笔周转金额最高3000万元,使用期限最长5个工作日,日利率为0.3‰。二是规范操作。首先由企业提出申请,银行同意续贷后,提交担保公司核查,并报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审批完成后,担保公司将周转资金划入合作银行。银行到帐后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同时将资金返回担保公司账户。三是做大规模。已与工行等8家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11家企业已申请使用。接下来,该区将进一步做大“续贷周转资金”规模,以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预计年内,将向2000家有周转需求的企业提供服务,累计周转总额将达40亿元。此举将撬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提供70亿元左右的续贷支持。(王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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