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投资网首页 | 收 藏分站 | 融资服务 | 投资人服务 | 加盟代理 | 投资人打假 | 联系我们
中国风险投资网 > 风险投资大事记 > 美国证交会:创业公司能通过IPO

美国证交会:创业公司能通过IPO

2015年03月30日 07:31    来源:中国风险投资网    网络管理员02

        周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了实行《创业企业融资法案》第四条款的最终规定——A+条款,它将允许小企业和创业公司从大众募集多达5000万美元的融资。

       这项条款将允许创业公司对公众而不只是合格投资者发行小型IPO,完全改变了企业融资的格局。

       2012年当国会通过《创业企业融资法案》时,A+条款试图对A条款进行修正,后者允许公司通过公开发售股票融资多达500万美元,但在联邦法律中很少被用到。A条款很糟因为它要求公司在每个它公开发售的州登记发行。相比那些被更多使用的法律,A规定中遵守每个州“蓝天法案”的成本太高,而D条款允许公司不必支付昂贵的遵守各州法律费用就能募集同等数量的资金。

       在证交会对A+条款的新规则下,公司融资金额增加到5000万美元,遵守州法律的必要性也被废除了。更重要的是,A+条款允许企业从公众那里融资,而不只是D条例规定的只能从合格投资者那里融资。

       曾让众筹领域每个人紧张的问题很简单:当证交会上层投票时,证交会能否保持他们提交的规则完好无损?或他们是否会屈从于美国证券监管者的压力?后者因为自己的金融利益坚决反对减少限制。结果是证交会挺住了,允许企业通过A+条款融资,并不必到每个州花钱登记发售。

       美国证交会决定的另一个重要事项涉及谁能投资公开发售。《创业企业融资法案》限定A+条例下的公开发售只能由“合格的投资者”购买。这指那些每年挣超过20万美元的人,或其净资产超过100万。然而这次证交会规定每个人都能参与投资,只是对投资数额有所限制。

       为了保护投资者不受诈骗,A+条款只允许投资者拿出年收入或净资产的10%对此类股票进行投资。证交会还实行了其他强有力的措施对投资者进行保护,比如对发行股票公司的背景调查,在公开发售中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相关阅读:


分享到: 更多
近期活动
  • 往届回顾
点我访问新系统
点我访问新系统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加盟代理 诚聘英才 常见问题 留言反馈 投资人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价目表 旧版栏目

中国-深圳 中国风险投资网--风险投资的门户网站 1999 - 2015 中国风险投资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02753号

中国风险投资网法律顾问由广东创晖律师事务所独家提供

versign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网站备案 网上交易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