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缘何改弦易辙
GE缘何改弦易辙 GE作为曾被认为是最成功的产融结合型集团,其发展可大致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金融业务支撑产业资本的市场开拓,也就是在20世纪中后期。 第二阶段是金融业务通过价值附加成为利润增长点,形成产业和金融的双向支撑能力,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 第三阶段是金融业务的反思和调整阶段。在2008年危机之前,GE Capital已贡献了集团营业利润总额的一半以上。但是危机对于金融业带来的冲击,也使得GE受到严重影响,集团的管理层逐渐意识到,对金融产业的过度投资可能给集团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因此,GE集团希望GE Capital回归到以产业为中心的战略定位上来,成为其工业业务部门的强大金融后台和全球拓展的推动者,而不仅仅是利润的创造者。因此,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GE Capital持续收缩资产负债表,2008年至2014年,GE Capital的期末净投资从5380亿美元降至3630亿美元。如今可以说进入了第四阶段,根据计划,2018年GE有90%的盈利将来自高回报的工业业务,2014年这一比例为58%。 那么,作为产融结合“领头羊”的GE改弦易辙了,是否意味着产融结合的发展道路难以走下去了?对此我们需要从两方面来理性看待。 一方面,产融结合是否是一场全普遍化、稳定性的变革?答案可能是否定的。正如当很多人认为,美国于1999年11月4日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带来了金融业的大规模混业经营之时,许多实证分析却认为这一趋势并未普遍出现,个性化、专业化的金融机构仍然占据主流,而2008年金融危机则使得混业经营的风险遭受疑虑。同样,如果从产融结合的研究者角度来看,可以从国内外找到大量的典型案例和事实;而对于反对者来说,也可以从全球500强企业的经营实践考察中,得出产融结合亦非普遍现象的结论。 由此,我们想说的是,在现代产业与金融业的演变过程中,产融结合是一种重要的现象和实践,虽然伴随着金融专业化的发展,以及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可能会出现产融结合热度的下降,但长远来看并不会消失。同时,也没有必要夸大产融结合的整体状况,因为毕竟对于多数企业来说,专注本业才是根源,进入金融业很可能陷入“迷失”。 因此,我们认为GE的变化并不能说明产融结合模式的普遍失败。究其原因,虽然长期以来通用金融庞大的金融业务为GE贡献了大约一半的利润,但其风险也令投资者不安,令其股价承压。GE认为不值得为了这些利润而承受监管负担及投资者的不满。但是可以看到,金融业的庞大利润,仍然会吸引新的产融结合典型案例出现,而非是GE这样已经“功成名就”、“现金流充足”的企业。 另一方面,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挑战,原有的产融结合模式可能出现新的变化。实际上,应该说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一个新的产融结合时代,使得金融与非金融部门的边界进一步模糊,创新型合作模式不断出现等。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各方主体的转型与创新,都或多或少具有了产融结合的色彩。例如,对于传统金融企业,需要加快理念变化,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业务渠道模式变革,同时可以设置电商平台或互联网企业,以增加客户黏性;对于非金融企业,应该在新技术条件下考虑推动产融结合,有效开展金融业务;对于各类“互联网新兴金融组织”,应跳出短视,不沉溺于用互联网面纱来掩盖线下金融的实质,而应真正引领技术推动的草根金融创新与消费金融服务;对于支付企业、技术后台企业,则应利用比较优势,加快向金融中前台的延伸,并且探索与现有金融机构的合作共赢模式等。对此,我们认为,未来国内的产融结合道路究竟如何,更多应该由市场来主导,在推动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避免国企的产融结合出现“一哄而上”,同时支持民营资本的产融结合创新。从政府层面看,更多要着眼于法制和监管环境建设,以及对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产融结合探索的效率与安全保障。 切忌一哄而上。从宏观层面看,政府的行政力量即已成为推动产融结合的主要力量,也可能成为产融结合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阻力,同时在法律制度、资本市场、银行体制、分业监管等方面还有许多制约。 在我国,如何引导产融结合的健康发展,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从微观层面看,现有许多大型企业集团的内部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金融运作能力较低,仓促开展产融结合也带来许多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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