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环境与创新
创新必须面向企业、面向市场,使企业成为技术活动和经济活动的利益主体。 深圳以建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为目标,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将相互独立的科技资源与经济资源统一到实现企业经营总目标上,使两者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紧密结合,创造新的生产函数;并动态地对科技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科技资源(技术、科技项目、科技人才等)在与经济资源(资金、土地、信息等)的结合中进一步向企业倾斜,初步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的,由基础研究(在内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应用研究(大部分在内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部分在深圳、部分在国外)→技术开发(部分在内地、部分在深圳,少部分在国外)→技术成果成功商业化、市场化(深圳)的耦合似的技术创新体系。从而使深圳市1998年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43%。 创新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整合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多种资源,而其自身又派生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企业运行机制、科技投融资机制、人才流动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风险资本进退机制等,共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从而为风险投资开辟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国风险投资还处于初始阶段,不能操之过急,免得拔苗助长,不可收拾。 |
相关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