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将央企“做大做强”
央企的兼并重组符合政府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要求,也将是央企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我们认为央企的兼并重组主要包括三个类型:第一,行业内合并重组。即业务在竞争领域、主业有相互重叠或优势互补的企业进行合并,既能避免国企之间的恶性竞争,又能增强企业的实力及一致对外竞争的能力;企业规模扩大,还能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第二,行业内兼并收购。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被经营效益更好的企业兼并,这可能主要发生在产能过剩行业,通过兼并收购实现落后产能的缩减。第三,上下游行业链一体化整合。即通过处于行业链不同位置的企业进行整合,实现上下游行业链的一体化。 行业内的合并重组将是央企兼并的最主要方式。在目前112家央企中,业务有重叠且在竞争性领域、或者已经在全球范围属于竞争性行业的央企比较容易引发合并重组。 央企的整合应服务于国家整体的发展,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驱动央企整合的重要政策因素之一就是“一带一路”,原因是“一带一路”战略涵盖了两个催生央企整合的重要元素:一是“通路通航”,“通路、通航”是“一带一路”战略第三步“通商”的前提条件。在这个方向上,央企整合的看点与铁路和航海密切相关;二是“高端装备走出去”,尤其是高铁、核电等重大装备的走出国门;这部分的央企整合可以避免在海外竞争中的“内耗”,仍而提高央企的国际竞争力。南车、北车的合并以及国家核电、中电投的合并目的皆在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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