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注入和兼并重组
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明确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意见》建议根据国有资本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主业处于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此外,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根据上述表述,我们认为,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央企开放度高、竞争程度高,行业垄断性和重要性相对较低,对改革深度的容忍度更高,这类央企将在未来的改革中走在最前列。类似2014年试点改革的模式仍将有望继续扩展和推进。统计数据显示,国有资产在不同行业中占其总资产的比例不同,其中国有资产在各板块的平均占比为33%。国有资产比例较低的竞争性商业类行业,如汽车制造、有色金属、建筑、旅游、纺织等等,可能率先迎来较大力度的央企改革。我们认为,未来有两大央企改革的重点方向和投资机会,即央企资产证券化的提升和央企的兼并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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