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程序化存异常交易
一位上海私募基金人士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认为,“监管层对程序化交易的关注,应是在市场初步企稳但情绪较敏感的情况下,一些账户的异常交易行为与程序化交易风险叠加在一起,明显影响了市场稳定。例如7月27日、30日等尾盘快速下跌,都不排除是这种情况导致。”“这样的异动,与之前市场因去杠杆缺乏流动性导致的下跌存在明显区别。”该私募基金人士指出。 程序化交易会因为哪些情况被认定为异常交易? 8月7日,上证所相关人士在例行发布会上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作为一种交易策略,程序化交易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使用。从国际经验来看,在正常情况下,程序化交易有增加流动性等积极作用。但在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期间,程序化交易频繁申报和频繁撤销申报等操作手法易对市场产生助涨助跌作用。程序化交易的不当使用,不利于市场恢复平衡。 近年来,世界各国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都非常关注。上证所《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第(六)款明确规定“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申报下单,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系统安全”为异常交易行为,可以对相关账户采取书面警示、暂停账户当日交易以及限制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 上证所称,在程序化交易策略执行过程中,往往还存在上证所《交易规则》第6.1条以及《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其他异常交易行为,如虚假申报、大额申报、密集申报、涨跌幅限制价格大量申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日内反向交易、高买低卖等行为,这些都会被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上周亦在中证报等官方媒体上透露,从近期的市场情况看,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规则还需要抓紧完善,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及时上升到行政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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