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支付比例将稳步提高
2015年07月31日 04:13
网站管理员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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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介绍,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有效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但是,从试点情况看,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仍是核心问题。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称,大病保险在试点运行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亟须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由于各地试点进展不平衡,部分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一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大病保险仍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意见》指出,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在资金来源上,《意见》明确,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年度筹集的基金中予以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保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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