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建设划定时间表
近年来,患者因患大病无钱医治而放弃治疗,甚至不堪忍受病魔折磨而选择结束生命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对于很多家庭而言,大病是难以承受之重。如今,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根本改善。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称,全面实施大病保险,主要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使人民群众不因疾病陷入经济困境。《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实际上,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三年前,大病保险制度已开始探路。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人社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精心谋划,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截至目前,31个省(市、区)均已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其中北京等16个省(市、区)全面推开,覆盖约7亿人口。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2015年要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对此,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市(地)人民政府要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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