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只见总额
2015年04月14日 05:37
网站管理员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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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的情况,此系新预算法的硬性要求。各部门的预算报告,均在文字说明中,单辟章节解释了政府采购情况,遗憾的是公示内容比较简单,仅公开了预算总额。 如财政部,“2015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4亿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2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967.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182.27万元。”其余部门与此相同,也都是只公开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这三项的预算总额。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政府采购应该列出具体的项目,“这些采购项目都是从哪买的?细化之后便于监督。如果没有涉及具体对象、具体内容,只公开采购预算总额作用不大”。 “只公开政府采购的预算总额很难说明问题”,施政文也对新京报记者说,新预算法硬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的情况,主要用意在于提高政府采购的绩效,“衡量政府采购的效率,必须使用相对率。只公开预算总额,只能反映出政府采购的总体规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花出的钱有多少。比如说采购电脑,是什么牌子?均价多少?与市场价相比价格是低了还是高了?这些指标必须通过具体项目、具体内容作出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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