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赶上谋重组
大连控股于今年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大连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大连控股于2013年7月30日对其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显集团”)提供1.5亿元人民币担保、对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人民币担保,但大连控股未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临时报告、2013年三季度报或年报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认为公司董事长代威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对代威及公司都开出了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大连控股被证监会查处期间,恰逢上市公司筹划重组。根据公告显示,本次重组的事项为“公司拟收购大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权”。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解释,大连控股被处罚之后,公司的重组事项或将有变数,但是,由于公司被处罚的事实,股民索赔也有了依据。 “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2月9日期间买入大连控股且在2015年2月9日未全部抛售的受损投资者满足索赔条件。”王智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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