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定价市场化时机仍未成熟
在证监会等多部委成立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工作组”推动下,注册制改革方案初稿已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注册制作为2015年资本市场的头等大事,市场也高度关注并不断有各种传言,如企业上市的实质性审核6月将移交到交易所、新股发行节奏加快与发行价格市场化等。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作为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实质是新股发行各个环节逐渐放开的过程。鉴于2009年以来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的教训,注册制改革需要精准把握新股发行各环节放开的节奏与力度。既不可拖延贻误,亦不可单兵突进,需要在资本市场整体改革的大背景下按照轻重缓急与难度次第放开。 证券法修法、信息披露规范化、IPO审核阳光化、发行节奏市场化、路演常规化、新股询价个人与机构投资者多样化,甚至IPO审核权下移交易所,都可以在近期推进与放开,逐渐调整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利益链条,为随后启动的注册制铺平道路。目前,监管层也正在上述环节积极推进,笔者认为都是非常正确的。 但目前市场上还有一种声音:券商与部分专家呼吁尽快放开新股发行价格,在新股定价环节去行政化,实行IPO定价的市场化,在2015年6月底前全面恢复2009年IPO市场化改革做法,废除证监会对新股发行定价的“窗口指导”,废除对IPO超募的行政干预或管制。笔者认为此类建议只是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等新股发行方相关利益群体利益最大化的诉求,并不符合市场实际,并不了解A股的实际运行,且时机远未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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