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VC/PE机构从业人员激励不足
目前对于国内的VC/PE机构从业人员,其薪酬结构大致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项目跟投收益和carry分红三部分组成。其中carry分配对于团队员工薪酬贡献最大,也是最不稳定因素。 国外很多长青基金,其基金创始人股权占比甚至都不超过5%,carry分配则有很强的业绩导向性,完全向明星投资人和一线员工倾斜,这保证了其内部很强的优胜劣汰和新陈代谢能力。 而很多国内传统VC/PE机构,在激励机制上已经铁板一块,完全由级别决定利益分配。一些机构的创始人级别合伙人carry分红往往拿走超过50%以上份额,留给其他骨干和业绩贡献高的团队成员carry分红非常有限。这种逆向激励导致团队内的明星成员投资积极性下降,甚至萌生退意。 尤其对于那些国资背景的VC/PE机构,由于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团队动荡异常明显。 以国资背景的深创投为例,其前后历经三位总裁更迭,频繁的人事动荡背后是其捉襟见肘的管理层激励制度:深圳市国资委作为第一大股东,拿走了大部分利润,而GP管理团队每年只能拿到8%的利润奖励员工。相比国内外通行的“2+20”(2%管理费+20%超额分红收益),实在少的可怜。以至于现任深创投总裁孙东升曾对媒体感慨,从深创投离职的优秀一位员工,在转投某外资VC之后,20万年薪货币单位直接从人民币变成美元。 对于明星投资人激励不足的问题,有投资人曾如此比喻:“明星投资人和投资机构,就像艺人与经纪公司。艺人付出最多的努力,但创造的大部分利润却被经纪公司拿去,一旦艺人成为明星,形成自身品牌,经纪公司的平台对艺人而言,只是食利阶层,已无太大价值。明星艺人必然会自立门户,自己为自己打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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