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布局六大热点板块
截止2014年三季报,券商杠杆水平仍很低,总体杠杆为3.50倍,有效杠杆为1.83倍。证券公司的杠杆水平由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 (1)资金需求类的业务,如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融资等资金需求类的业务;这类似于银行杠杆决定因素中的信贷需求。 (2)负债的渠道,如公司债、次级债、短融等债务融资工具;这类似于银行杠杆决定因素中的存款来源。 (3)净资本监管体系,譬如监管体系要求净资本/净资产不得低于40%;这类似于银行杠杆决定因素中的贷存比、资本充足率等指标要求。 目前证券公司负债渠道包括短期融资券、公司债、短期公司债、次级债、收益凭证、转融资、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和融出资金资产证券化。我们测算,在当前的限制下,把当前所有债务融资工具都用满的情况下,证券公司能够融到的负债上限为净资产的2.5倍左右,即对应的有效杠杆的上限为3.5倍。 当前券商资金需求类的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融资,新三板做市商,股票、债券、现金、直投等大自营,衍生对冲等业务。根据当前政策的放松力度,我们预测在未来三年资金类业务的需求空间约为4-5倍杠杆。 从监管角度,券商杠杆受制于净资本监管体系如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40%的限制等;净资本监管体系的放松将使得券商的监管杠杆空间从过去的4.5-5提升至6.5-7倍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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