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前景光明
在外部经济环境复杂严峻、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宿州市埇桥区委、区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没有变,全区民营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在2012、2013、2014(2015年度暂未评比)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中,埇桥区实现“三连冠”,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县区”。
在外部经济环境复杂严峻、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宿州市埇桥区委、区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没有变,全区民营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在2012、2013、2014(2015年度暂未评比)年度发展民营经济考核中,埇桥区实现“三连冠”,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县区”。 2015年全区新增民营经济企业3236家,民营经济企业已经达到11538家。
今年以来,埇桥区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加快人才培养和企业家素质的提高,引导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民营企业竞争力。至2020年,力争“专精特新”企业数占规上企业比重超过6%,新增注册企业数达1万家,民营经济总量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80%。
营造“双创”浓厚氛围。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营造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双创”氛围,推动更多的宿州籍外商“凤还巢”。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充分利用符离镇、汴河街道、循环园区、桃园镇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及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孵化器作用,提供“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创业支持。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10000元补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人员,一次性发放未领的失业和医疗保险金,创业成功后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提升创业能力。由区人社局牵头,联合宿州市技师学校、宿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及培训机构等,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对专业技术工人现场培训,培训人次不少于900人。完善创业孵化平台。完善全区现有7个创业园建设和管理,为各类初始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孵化平台和政策扶持。
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全面落实各项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对新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补助;对新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品牌。对总部设在埇桥区的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获得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给予20万元奖励;获得市级知名商标、市级名牌产品的,给予2万元奖励。年底,经考核认定的给予兑现奖励。鼓励走“专精特新”之路。 2016年,力争“专精特新”企业数占规上企业比重超过3.5%,新增注册企业数达1.5万家,民营经济总量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60%。提升企业家素质。由人社局牵头,利用“企业名师大讲堂”、“银河工程”、“领军人才培训班”、民营经济培训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班、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产业集群专业乡镇管理人员培训班等,年内培养国内知名企业家2人,省内知名企业家8人,市级优秀企业管理人才30人。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形式的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加大产品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扩大特色商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组织企业参加APEC、中博会、酒类博览会等全国性会展活动,补贴一定比例的参展费用,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电子商务。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全区民营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年内,力争有30家民营企业加入电子商务平台,并支持3家加入电子商务平台,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补助。
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区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在税收优惠返还方面给予招商引资企业同等待遇。支持民营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培育、扶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到场内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场外市场(“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上市,年内,上市(挂牌)企业达5家。探索政府性资金、企业闲置资金和社会风险投资资金共同组建合作基金组织。以风险收益分级承担的管理模式,将互助性资金专项用于企业短期融资,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还旧贷新”的“过桥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年内,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省、市民营经济发展资金的配套和实施方案中各类奖补政策的兑现。鼓励民营企业上台阶。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期满后,对当年新增加上缴税金2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按其上缴税金地方留成新增部分20%给予奖励。对当年新进入的限额以上民营商贸企业或年新增加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的民营商贸企业,按上缴税金地方留成新增部分20%给予奖励。
有效保障企业用地需求。将民营企业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民营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用工数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的大项目,优先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鼓励节约集约用地。凡容积率达1.5以上、通过验收的三层及三层以上“2112”标准化工业厂房,并投产达效的,区财政每平方米补助50元。对租用3层及3层以上工业标准化厂房投资工业生产的企业,3年内给予租金20%的补助。
一个个新落成的项目犹如一道道彩虹,横跨在碧波荡漾的汴河两岸。春潮和热潮,活力和魅力,一幅全新的民营经济蓝图在埇桥大地涌动,埇桥的民营经济迎潮而起,驶向高铁时代,实现了开好头,起好步,大发展,大提升,为打造“富民强区”、实现“三先目标”、建设美好埇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华洋啤酒生产线。纺织服装产业城一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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