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紧P2P平台登记
深圳收紧P2P平台登记
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后,深圳监管层方面开始释放收紧信号。目前,有消息称,自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市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短期内恐怕难重启,而现存P2P平台等互联网金融平台预计不会受重大影响。 流传文件截图显示,应深圳市金融办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暂停全市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其中,名称行业用语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不再核准,经营范围表述为“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等也不再核准。 当日上述部门官网尚未公示该文件。《深圳商报》报道称,该文件属实,目前仅为工作联系函,深圳市监管管理局仍在与深圳市金融办沟通中。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向媒体表示,已经确认深圳市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属实,预计短期内不会恢复。 事实上,重庆金融办公室12月30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加强个体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的“十不准”与P2P监管细则负面清单基本重合。同时还要求P2P平台应该主动自查自纠并实施业务报告制度。《通知》要求已经开展P2P业务的于2016年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市金融办。未开展P2P借贷业务的机构和新设的网络平台,在P2P网络监管办法正式发布前,继续停止开展此业务。 P2P监管细则中提到,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等工作。地方金融办承担起监管P2P的重要职责。对此,网贷之家首席分析师马骏认为,地方金融办正在梳理监管思路,以强化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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