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的恩怨话题年底重燃
中国人十分重感情,有些东西摆出来很伤感情。有时候“等米下锅”的创业者或许会就范,但是会在心中埋下仇恨。 临近年底,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的恩怨话题热了起来。 投了商业计划书(BP)却石沉大海,但创业者不会怨恨具体哪一家,因为他自己都记不清投了哪家。而有些名气的VC每年收到的数以千计,经过层层筛选最终能确定投资基本条款、签下投资意向协议的远远不到一成。 对于相对比较优秀的创业团队,投资者多半会采取“口蜜腹剑”的策略。“口蜜”是为了把人粘住,你能看上的项目,别的VC多半也会看上,这时不多给些希望,创业者会一溜烟儿跑掉。“腹剑”就是用Term Sheet稳住创业者,利用“排他权”将其它VC拒之门外(排他期至少是90天并可以延长)。然后通过尽职调查来考查创业者的描述是否真实全面,确保其中没有水分、没有漏洞、没有瑕疵、没有定时炸弹。于是,传说中“签了Term Sheet八成能拿到钱”,实则成功概率只有一半甚至更低。 而创业者对尽职调查的复杂性往往估计不足。经过了多次的商业计划讲解、演示产品、接待现场考查和反复沟通交流,创业者认为钱马上就要到手了,尽职调查不过是个“过场”。 如果在尽职调查之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拿到钱,创业者难免心生怨恨:其一,“CT”、“核磁”做了,甚至拍了“裸照”,你还说“没看清楚”;其二,耽误了宝贵的时间;其三,圈内人都知道我与某VC“试婚”,结果没有了结果。 不过,这时候种下的仇恨不会立即爆发,而且作为创业者的屌丝即使爆发了也没人理。天幸从其他投资者拿到A、B、C轮投资,再回来打某人的脸不迟。 因此,越是经验丰富的风投越会在“给钱”之前,最大限度地约束创业者、规避自身风险。 “对赌”,学名应当是“估值修正”。假如一个摊贩卖西瓜,十块钱一个、保甜。顾客尝了一口——不甜,提出不给钱或只给五块钱,这就叫估值修正。 一个赢利1000万元的企业告诉投资人明年自己可以赢利2000万元,并要求投资人按来年利润的六倍作为估值(即六倍的市盈率)。照此计算,投资人注入3000万元可取得20%股权。“透支”了未来利润的企业有两种还款方式:以业绩还或者以股票还。也就是在第二年把净利润做到2000万元,或者再拿出一部分股权作为补偿。未来的利润数据是企业自行编造以自高身价的,如不能实现,当然要将不应得到的“吐出来”。 反摊薄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一般规定先来的投资人有权参加后续的每一轮融资,未必“先来者”同意,“后到者”不能获得更加优惠的价格。 还有回购或者“出售选择权”。即规定如果公司不能完成业绩目标或者不能在一定时间内“有效上市”,投资人有权要求创业者回购全部或部分股权。 另外,投资方还会要求这样那样的“特权”,比如重大事项的否决权,重要职位(特别是财务总监)的提名权等。 由此可见,越是经验丰富的风投越会在“给钱”之前,最大限度地约束创业者、规避自身风险。 这也是VC口蜜腹剑招人恨的重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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