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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8日 08:57    网站管理员003

据中国江苏网消息,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培育骨干企业的工作意见》(淮发〔2017〕6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机构在淮设立分支机构,为我市早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市科技局、财政局于9月6日联合发布了《淮安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将促进我市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有利条件。

天使引导基金是专门用于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在我市注册的早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项基金,是由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本办法所称的早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一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淮安市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二是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三是职工人数300人以下,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10%以上;四是年销售额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净资产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每年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经费占销售额的5%以上。具备条件的相关企业要主动联系社会投资机构,努力争取投资,市科技局将适时组织有意来淮投资的投资机构开展专场对接活动,为相关企业提供合作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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