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险投资网首页 | 收 藏分站 | 融资服务 | 投资人服务 | 加盟代理 | 投资人打假 | 联系我们
中国风险投资网 > 政策法规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0月23日 09:54    网站管理员003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按照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业务规范及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不得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禁止融资担保公司从事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及受托投资等活动。

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等,这些硬性条件为融资担保公司健康有序经营提供了保障,条例还规定,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等,通过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

促进融资担保行业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政策扶持必不可少。为此,条例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如各地将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

相关阅读:


分享到: 更多
近期活动
  • 往届回顾
点我访问新系统
点我访问新系统
关于我们 会员服务 加盟代理 诚聘英才 常见问题 留言反馈 投资人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价目表 旧版栏目

中国-深圳 中国风险投资网--风险投资的门户网站 1999 - 2015 中国风险投资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02753号

中国风险投资网法律顾问由广东创晖律师事务所独家提供

versign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网站备案 网上交易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