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拟对投资型财险加强监管,强化风险管理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险企人士处获悉,保监会拟对投资型财险加强监管,强化风险管理。据了解,此次投资型财险与寿险中短存续期产品有诸多类似之处,一般与家财险以及意外险相组合出现,银保是主要销售渠道,存续期间一般为1~3年,最长可达10年。随着利率不断下行,目前一年期定存利率已经下降至1.5%,按照相关规定,一年期的投资型财险的收益率最高也不超过2.5%。而万能险的保底收益在2.5%左右,根据保监会的最新规定,最高不得超过3%。实际结算利率一般在4%~5%,一些激进型公司更高可达6%~7%。相比而言,财险公司投资型业务融资成本更有优势。以经营投资性业务的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实现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主要为万能险)与所在行业实现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对比发现,保险公司在财、寿险投资型业务上的保费收入体量不容小觑。虽然财、寿险公司的投资型业务不计入原保险保费收入,但都有利于险企迅速做大资产规模。不过,由于投资型业务消耗偿付能力,偏好此类业务的公司需要股东不断“补血”。 保监会201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预定型产品的收益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1个百分点,5年以上产品按5年期利率计算。”随着存款利率不断下降,目前一年期定存利率已经下降至1.5%,一年期的投资型财险的收益率最高也不超过2.5%。而万能险的保底收益在2.5%左右,根据保监会的最新规定,最高不得超过3%。实际结算利率一般在4%~5%,一些激进型公司更高可达6%~7%。相比而言,财险公司投资型业务融资成本更有优势。这意味着财险公司的投资型产品销售与偿付能力挂钩。(风险投资) |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