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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亿非法集资案主犯获刑10年

2016年12月12日 10:27    110

  波及全国多个省份、3.6万余人参与其中、报案金额53.9亿多元的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大案,5日上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集团负责人肖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其余10余名被告也被分别判刑。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廊坊发布通报称,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肖雪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赵再昌挪用资金,肖娟等人窝藏,肖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案,于12月5日在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肖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对肖淑娣等14名被告人判处6年至2年5个月不等的刑期;以挪用资金罪对被告人赵再昌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以窝藏罪对肖娟等3名被告人判处2年6个月至2年3个月不等的刑期;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对被告人肖发判处有期徒刑3年。

 

  公开资料显示,黄金佳投资集团正式成立于2007年6月,总部位于河北廊坊市,是河北首家专业黄金投资机构,被业内称为“河北黄金第一家”。该公司以“黄金佳迷你金条”、黄金佳标准金条销售与回购为主营业务,在深圳、西安、重庆、大连等地开设分公司数十家,宣称全国共有3000多家“黄金佳”连锁店。

 

  黄金佳公司利用自行设立的预定、预售网络黄金交易平台,与客户签订预定预售中立仓合同,根据购买订单的数量不同收益回报利息不同,并承诺保本付息。黄金佳公司在全国设立多家分公司并指定负责人,以高息为诱饵,以多种形式公开从社会非法吸收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集资者高息、业务员业绩提成、店面装修费等,其实质是骗取公众资金,用后期吸收的资金兑付前期资金本息。黄金佳集团负责人肖雪及其亲属、亲信使用集资款大量购买房产、购置豪华车辆。

 

  2014年9月,廊坊市公安机关依法对黄金佳集团涉嫌非法集资案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及的资金及其他财产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查处。随后几天中,河北邯郸、石家庄、张家口、保定等地的黄金佳店面纷纷被查封。据悉,该案涉及河北、陕西等9省市。

 

 

  2014年11月初,黄金佳集团涉嫌非法集资案2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廊坊市发布消息称,依据法律规定,对于追缴的全部涉案财产,将在案件审结后统一处置,按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人员。

 

  2015年1月,廊坊官方曾发布“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最新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当时廊坊市公安机关共冻结涉案资金28.28亿元,扣押现金人民币1431.76万元,扣押黄金制品及样品(待鉴定)488.96公斤、白银制品及样品(待鉴定)230.9公斤,扣押涉案车辆66台,查封房产191套(包括廊坊黄金佳大厦内部房产165套、黄金佳公司相关人员房产26套),查封土地21.1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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