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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食言”回购 信用碎了一地

2016年10月30日 10:28    110

 去年6月下旬至9月底,A股市场风声鹤唳,监管部门不得不进场维稳。除了以证金公司、汇金公司等为代表的“国家队”直接增持股票外,证监会也号召上市公司维护自家股票的稳定。在此背景下,上市公司采取的措施有增持股份的,也有欲回购股票的。不过,某些上市公司所谓的“回购”,仅仅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而已。

  如日前Y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2016年9月29日,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期限已满,公司未能实施回购方案。去年9月10日,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该方案并于同月2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根据议案,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然而,一年来,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没有发生任何“效力”,已成空文。

  对于没有实施回购的原因,上市公司方面解释称,一是敏感期内不能回购,比如像定期报告披露期间是不能回购股票的;二是上市公司本身对于回购股票如何处置产生分歧,影响到回购的实施;三是股价超过20元期间不能实施回购。当然,所有的理由都冠冕堂皇,但是,该上市公司是否真的有心回购却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0月9日,A股总计有52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自家股票的公告。其中,8家上市公司的回购方案处董事会预案阶段,15家已经完成并注销,7家的回购已经完成,9家还处于实施过程中,13家上市公司已经宣布停止回购自家上市公司股票。因此,“食言”回购的并非只有Y公司一家,反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像Y公司一样,某些公告实施回购的上市公司最终没有成行,背后原因有的甚至非常奇葩。如F公司,去年7月份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不过,8月份又声称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等方面的原因,认为不宜在近期实施回购股份事项。虽然上市公司表示,将完善回购的议案内容,并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议案,但此后却再无下文。因此,严格来讲,F公司对于所谓的回购股票也“食言”了。

  一家上市公司公告要回购自家股票,在非常时期对于稳定股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而更重要的是,既然发布了公告,无异于向市场、向其投资者作出了庄严的承诺。但某些上市公司却将其自身的承诺不当回事,本质上将导致其诚信“打折”。不仅其“信用”碎了一地,同样地,其“节操”亦碎了一地。

  其实,上市公司不讲诚信的现象在当前的A股市场中比比皆是。同样是为了维稳,去年亦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增持股份的公告,其中就不乏像万科这样的国内房地产龙头上市公司。然而,万科的百亿增持计划,当初虽然很“诱人”,但实际上万科增持的股份数量非常有限,其动用的资金同样有限。退一步讲,如果万科增持计划能够早点完成,或许后面就不会引来宝能系这个“门口的野蛮人”了。但此一时,彼一时,时过境迁之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像发布增持股份、回购股票等公告,实际上对其并没有多大的约束力。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上市公司不实施了。但发布公告后却不执行,必然会涉及到诚信问题。也就意味着,某些上市公司对于所谓的诚信问题,根本没放在眼里。

  A股市场是一个信用不彰的市场,不仅体现上上市公司频现违规违法的大问题上,也体现在增持股份或回购股票这些小问题上。显然,打造一个诚信的资本市场,即使是“小问题”,也应该引起监管部门足够的重视。而这,亦是市场监管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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