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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制造业投资关系

2016年06月07日 09:32    110

  国务院日前颁发《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打造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以及推动互联网企业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的同时,更强调了要支持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这不仅是“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两大国家战略无缝对接的重要标志,而且是以产业升级为导向的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有机结合的关键步骤。

  中国是超级制造业大国,也是超级互联网大国。统计资料表明,去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达到3.4万亿美元,囊括了全球制造业19.8%的产出占比,而且连续6年坐稳全球第一大出口国的位置;与此同时,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上升至50.3%,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38285亿元,居全球第一;重要的是,全球互联网公司10强阵营中有4家中国公司,而且中国还有天猫、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等众多的互联网商务平台;除此之外,国内4G网络得以普及,5G标准正处加速酝酿之中,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也日渐成熟与强大。在这种情况下,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极易形成叠加效应、聚合效应与倍增效应。仅从制造业来看,据国际权威机构测算,与互联网融合后,企业的效率将会提高大约20%。

  当然,制造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并不仅仅是物理反应,更重要的是化学反应。借助线上下单,通过对销售数据的分析,企业不仅可以随时掌握产品需求量,而且还能发现与迅速捕捉用户需求,进而实现个性化响应与定制;不少企业还可以借助“众包”平台发布研发需求,广泛收集客户和外部人员的智慧,实现产品设计的社会化与款式的多样化,由此形成了C2B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制造商直接面对消费者),而且在实现零库存的同时,C2B完全排挤掉了销售渠道,达到了降低企业成本的效果。

  就单个产品而言,个性化定制无疑会增大企业的财务成本,但由于网络平台的定制数量往往呈现几何级数,而且对待接单的任何产品,生产线可以就用材、形状、规格、款式等各个特定要求进行自由的编程、组合与转换和协同,即所谓的柔性化生产,这样企业既可以取得规模化效应,还可以不增加成本甚至降低成本。更为重要的是,制造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将驱动企业价值链朝着高端升移,即卖产品的同时,主要靠出售服务盈利,从而完成制造业的服务化升级转型。据波士顿咨询公司计算,仅制造业的服务化,中国企业就可创造6万亿元附加值。显然,制造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将引起企业全产品周期价值的重构,驱动企业商业模式的全程转换与更新,并成为撬动产业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的中坚力量。

  目前来看,我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总体处于起步阶段,这种融合主要还是“微笑曲线”中的前端,即采购与销售端,而真正实现价值创造的制造环节基本上没有明显动作,尤其是生产过程的融合更是少之又少;另外,愈是靠近下游和用户,如服装、家电等行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步伐较快,但中游的装备与上游的原材料等行业,互联网的嵌入非常肤浅甚至还是空白。

  从内部规模看,更多制造业与互联网所实现的是制造单元或者生产线的融合,达到整个车间和工厂融合的效果则极为罕见。从融合路径看,不少制造企业选择自建互联网平台,虽然国内也出现了诸如上汽与阿里巴巴共同打造互联网汽车,东风和华为联手开发智能汽车、酷派与360公司共同致力于移动终端,以及美的与小米深耕智能家居市场等经典案例,但制造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并未形成趋势或者主流。中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空间还非常巨大。

  相比制造企业自建互联网平台资源而言,与互联网企业的跨界融合更能彰显出双赢的市场效果。对于制造企业而言,能够在降低成本的同时迅速地获取创新元素与因子,而互联网企业则可以取得稳定而厚实的实体经济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有三条主要路径。一是本着强强联合的原则,双方采取合资合作或并购的形式成立新的经营主体,目标既可以服务于制造业本体的主营业务,也可以开展对外经营。二是本着扬长避短的原则,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选择全面对接。由于并不具备大型制造企业比较强大的信息化、数字化等基础条件,加之财务条件的硬性约束,更多的中小企业的跨界融合只能选择外部对接的方式,以此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三是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战略投资、品牌培育、网上销售、物流配送等领域合作,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通过以上三种路径,要么实现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融合,要么实现产品的研发或生产模式的创新,要么推动达到增值服务的效果,完成从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

  必须强调的是,由于制造业与互联网之间有着各自不同的属性和特征,且不同地区、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以及不同环节和领域的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差距悬殊,使得当前互联网与制造业的跨界融合在装备集成、流程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数据开发应用能力等方面存在多重硬性约束。因此,制造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应该贯彻分业施策、分类推进的原则,如对于装备和原材料制造业,就可以由制造业主动和互联网融合,政府进行必要的指导性干预,并引导其向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对于大众消费品制造业,由于消费端和客户比较健康,可以让互联网主动进行融合,并完全以市场化为主。对于全要素过程与互联网跨界融合的制造企业,可以在重点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有序铺开;对于局部性和环节性跨界融合的制造企业,应鼓励加速推进和大面积展开。

  进一步分析发现,制造业与互联网企业之间在经营理念、管理方式以及价值观上的确存在着不小的差异,而且彼此还担心跨界融合之后文化认同的摩擦,许多可以参与融合的主体目前都还处于徘徊与观望阶段。为此,可以有意识的培育与引导第三方市场的发展,让其成为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的“黏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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