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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垃圾股、僵尸企业?

2016年04月15日 09:49    110

何为“垃圾股”?何为“僵尸企业”?我曾经给它们做过一些界定,并被一些媒体广泛认同和采用。归纳起来看,我认为,垃圾股或僵尸企业至少拥有下列标识之一:(1)每股净资产跌破面值(1元),有效净资产可能已被掏空;(2)每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帐面累积亏损仍未冲销且继续增长;(3)连续三年以上亏损或微利,微利是指年度每股收益不足5分钱,微利实际上就是“暗亏”;(4)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数;(5)现在戴有*ST帽子;(6)曾被*ST,虽已摘帽,但仍属标准的垃圾股或僵尸企业,这就是我在十年前定义的“垃圾重组后仍是垃圾”的论断。

  做假帐是垃圾股、僵尸企业的死穴,更是它们的顽疾。只要用心查,肯定有线索。

  本世纪初,美国股市惊曝出了“安然”丑闻和“世通”丑闻,去年中国股市也惊曝出了“博元”丑闻,这些丑闻的性质相同,那就是做假帐、虚构利润,欺骗投资者,但结局却大不同,美国的安然和世通丑闻曝光后,股价从数十美元瞬间暴跌至几美分,安然、世通及涉案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全部破产清算,涉事当事人全部坐牢,为此,美国还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该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做出大幅修订,在公司治理、会计职业监管、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重大新规,让市场肃然起敬!

  然而,中国的“博元”丑闻被立案调查后,其股价竟然从5元多上涨至12元多,股价翻番。现在虽被强制退市,但在退市整理期,股民却仍敢“对赌”博元回归A股,因为这样的企业很可能是退而不死,监管层为了安抚受害股民,甚至不惜承诺:垃圾退市后,只要好好改造“重组”,仍可回归A股、重新IPO,这是何等刺激的“赌局”?目前博元股价已从3元多被推高在4.4元上方,为此,中国股民就是赌了!

  过去,中国证监会一直专注于IPO行政审批,无暇顾及市场监管,更没有足够精力和能力来严查严打信息造假、内幕交易、股市操纵等证券犯罪活动。今天,中国证监会开始淡化IPO行政审批,并集中精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全力推进依法治市,严查严打证券犯罪,尤其是大数据技术为内幕交易及股价操纵的查处提供了便利手段,但上市公司信息造假、做假帐,却无法依靠大数据技术,这成为监管的最大盲区和难点。

  从投资者保护来看,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最佳保护。投资者只有依据真实的信息,才能作出正确的投资判断。博元做假帐被查并被强制退市,这是一个重要信号,这意味着证监会严惩做假帐的实际行动已拉开序幕,值得我们期待。

  自2011年以来,*ST博元公司为掩盖股改业绩承诺资金未真实履行到位的事实,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票据贴现及置换交易,多次使用虚假银行进账单和虚假银行承兑汇票入账。从后果上看,公司2010年年报披露的净资产为-3.62亿元,追溯调整后,2010年至2013年连续4个会计年度净资产均为负值。

  自2014年6月证监会对*ST博元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开始,到2015年3月公司因涉嫌变造金融票证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再到2015年5月*ST博元股票被暂停上市,经历诸多法律程序之后,2016年3月21日上交所召开上市委员会审核会议,一致表决同意*ST博元股票终止上市,并于3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不过,对于博元的退市,许多股民仍在玩侥幸,并期待两年后证监会再让它重回A股市场,为此,不少投资者参与了退市整理期的赌博。

  其实,只要回头看一下*ST博元(600656)近十年的财务报表,你能就能发现它是多么垃圾,而且是典型的僵尸企业。作为中国股市首批挂牌的“老八股”,原名“凤凰化工”,后改名“浙江凤凰”,1996年首次出现年度亏损,事隔十年,2005年再次出现年度亏损,随后步入累计9年亏损或微利的死亡之旅。曾更名为“华源制药”,被*ST,后摘帽并改名为“博元投资”,随后再次戴帽*ST,走到生命尽头。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末,*ST博元每股净资产为-2.10元,每股未分配利润为-4.17元,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以身试法、做假帐,玩完!

  事实上,在中国A股市场,“博元”绝不是孤案、个例,在垃圾股、僵尸企业中,应该还存在“博元第二”、“博元第三”。其实,垃圾股财务信息造假是有十分明显的动机和外在特征的,应该容易查找。对垃圾股、僵尸企业而言,做假帐的直接动机就是在帐面上规避“连续三年亏损”,以逃避“暂停上市”的厄运,因此,垃圾股、僵尸企业做假帐的手法十分简单而赤裸裸,那就是在“连续两年亏损”后,第三年必须虚构出一个“微利”,然后,再来一个“连续两年亏损”,接着再虚构一个“微利”,但结果不变,那就是一如继往地亏损,这是一种痞子行为,也是一种癞子行为。总之,它可以不择手段拒绝“连续三年亏损”,你拿它没办法,这就是所谓的“死不退市”!

  从财务信息造假来看,每股收益和净资产造假相对容易,但未分配利润却较难造假。在此,我们仅选用“每股未分配利润”排序,来考察几个有代表性的垃圾股、僵尸企业,看看它们是如何斗法、躲避退市的?它们是否做假帐,只有监管层有资格复审或排查。

  (一)冠军:*ST川化(9.58 +0.52%,买入)(国有控股企业)

  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末,*ST川化每股未分配利润为-5.49元,它是排列榜首的垃圾股。

  该公司是四川成都的一家化工厂,于2000年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一直为4.7亿股,而且业绩平平,在首次出现年度亏损前,各年每股收益大体维持在一、两毛钱之间。历史最低股价约3元,最高股价约18元。

  公司从2010年开始出现年度亏损,并且连续两年(2010年和2011年)亏损,2012年微利,每股收益3分钱,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亏损。

  注:2015年数据为第三季度末财务数据。

  请问:*ST川化原本应是标标准准的“连续6年亏损”,但它硬是自欺欺人地搞了一把报表重组,因此,一直没办法退市。很显然,这不是退市制度的无奈,而是垃圾股、僵尸企业的无赖。

  这种“报表重组”的小把戏,即便瞎子也能看明白,但它就是死不退市,你能咋办?不仅如此,尽管该公司已是债务累累、早已严重资不抵债,而且帐面累积亏损高达25.8亿元,然而,股民照样敢赌、敢炒!昨天,*ST川化照样人气十足,并以涨停收盘,最新价高达9.53元,这哪里有一点垃圾股将死的样子?这不是制度的荒唐,而是制度的尴尬!

  (二)亚军:厦华电子(7.23 停牌,买入)(私人控股企业)

  厦华电子,福建厦门一家电视机厂,现在改做计算机,它是曾经的*ST公司,今天虽然去掉帖子、重新做人,但仍是要死不活的垃圾股。截止2015年底每股未分配利润为-5.47元,高居A股市场亚军地位,至今,帐面累积亏损高达28.6亿元!

  1995年上市,2000年首次亏损,从此步入连续10多年亏损或微利的命运。这样的公司就是典型的浪费社会资源,它却好死不如赖活着,一直到今天,要死不活。

  在财务“报表重组”上,它先后两轮采用“二一二”的手法,成功逃脱退市厄运。

  近十多年来厦华电子连续亏损或微利

  

  很显然,厦华电子尽管摘掉了*ST的帽子,但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照样连续5年亏损或微利,微利就是“暗亏”,但从帐面上讲,1分钱也是盈利,不能算“暗亏”,因此,动它不得,照样死不退市。这就是摘帽的典型“僵尸企业”。

  截止2015年底,厦华电子每股净资产仅剩3分钱,基本上陷入“资不抵债”的地步,每股未分配利润更是高达-5.47元,帐面上累积亏损高达28.6亿元,这将有赖于其未来股东一起来背负。

  因重大事项未公告,2016年03月08日09:30起停牌,停牌价7.23元。这不是股价泡沫,而是赌博筹码。

  (三)季军:彩虹股份(9.01 -2.70%,买入)(国有控股企业)

  彩虹股份,陕西西安的一家电视厂,现改做计算机,这也是一家摘帽的僵尸企业。公司于1996年上市,2005年首次出现年度亏损,从此步入长期亏损与微利的通道。

  截止2015年底,彩虹股份每股未分配利润为-5.08元,位居排行榜“季军”。彩虹股份年度亏损非常有“规律”:每隔一年就猛亏一次;或者说,每猛亏一次,就会有一个微利出现。这就是“报表重组”的微妙与效果!

  彩虹股份连续十多年亏损或微利

  截止2015年底,每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上市公司,总计为311家。其中,有些企业虽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并已摘帽,但仍有大量历史亏损未冲销,它需要未来的股东一起偿还。原则上,只有将每股未分配利润“改负为正”了,才有资格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每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这是垃圾股、僵尸企业的基本特征。在每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公司中,凡是“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1元)的股票,则是垃圾中的垃圾。当然,如果净资产为负数,则属严重“资不抵债”,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可以申请破产的企业。目前,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1元)的公司共有104家,这些公司应该成为证监会重点监控的对象。

  为了从垃圾股、僵尸企业中发现更多的“博元”,我们建议证监会将下列两类企业纳入“重查旧帐”的范围,一定会大有收获,可能会有N个博元被强制退市。这两类企业包括:一是每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企业;二是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1元)的企业。由证监会组织第三方力量抽查这些企业近五年的旧帐,一定会收获颇丰。

  一旦发现做假帐的重大犯罪行为,立即比照博元强制退市,同时,让造假文件的所有签字人坐牢,并承担对投资者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当然,对于涉案的相关督导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吊销其营业执照,涉案券商代表及会计师也应该吊销从业者资格。只有对做假帐犯罪行为严查严打,才能起到监管与法律威慑作用。

  建议证监会打击证券犯罪,重点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垃圾股、僵尸企业做假帐;二是内幕交易、股市操纵。请股民相信政府监管的力量,请投资者相信法治的威慑力量!让证券犯罪者成为过街老鼠,不仅人人喊打,而且是痛打严打!让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重回A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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