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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打击首付贷款利好股市

2016年03月23日 09:09    110

 什么是发放贷款用于住房首付款的行为?按照国家住房贷款的规定,购房者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首付款,例如20%或者30%,剩下的80%或者70%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在是对于交不起首付款的购房人,其他机构向住房人发放用于支付这20%或者30%首付款的信用贷款(以下简称“首付贷”),这一行为的问题是,一旦房价出现小幅下跌,这些购房者可能会因为无力偿还各类贷款而出现违约。

  事实上,这类购房款全部使用贷款的购房行为,已经是2008年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的次级贷,故国家打击这种行为,事实上是在防范金融危机发生,这对股市本质上是一种利好。

  不仅仅是从防范风险的角度上构成利好,这些用于购房的银行贷款和其他机构贷款还要重新寻找投向,银行信贷可能会借给上市公司进行日常经营,那些机构贷款可能会转为购买分级基金里的A类份额,或者是借给券商投向融资融券业务,这两类投向都将间接流入股市,促进股市的恢复性上涨行情。

  当然,这些都是美好的设想,有一点需要投资者注意,就是购房人、银行、其他机构都很愿意进行这种全贷款的购房交易。在购房人看来,我没花自己一分钱就买到了房子,如果房价继续上涨,自然皆大欢喜,如果房价下跌,反正都不是我的钱,我只要断供,就不会产生较大的损失,更重要的一点是,购房人真的认为房价还会继续上涨。

  银行也不担心,我又没有义务问你首付款的来源,只要一切手续齐备,我就可以放贷,反正你的房子是抵押给我的,万一你断供了,我就收房子抵债,其他的我才不管。

  贷款机构也有自己的如意算盘,购房人既然敢买房,大约一年时间内是不太可能断供的,到时候我的借款部分已经还完了,剩下的部分购房人断不断供就和我没关系了。而且这类机构贷款的利率相对较高,是可以承受少量的风险发生的。

  故本栏认为,打击首付贷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购房人可以通过第三方渠道绕过监管,变相把其他形式的贷款转变为首付贷,打击首付贷的具体操作流程还需要认真研究。

  本栏也给点小建议,一是要求购房人买房时需要提交首付款来源证明,例如由银行出具存款支取证明、券商出具卖出股票证明等等。二是要求购房人在申请银行住房贷款的3个月前不得有申请其他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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